首页 > 了解香港 > 香港商标
  • 注册商标的改动

    (1)除按本条规定外,不得改动在注册纪录册中的注册商标。(2)凡注册商标载有其拥有人或任何前拥有人的姓名或名称或地址,或是由其拥有人或任何前拥有人的姓名或名称或地址构成的,处长可应该注册商标的拥有人的...
  • 注册商标的放弃

    (1)凡商标就某些货品或服务注册,该商标的拥有人可就所有该等货品或服务或其中某部分而放弃该商标的注册。(2)《规则》可就以下事宜订定条文(a)放弃的方式和效力;及(b)保障其他具有该商标的权利的人的权...
  • 作为财产客体的注册商标

    (1)注册商标属非土地财产。(2)注册商标可通过转让、遗嘱处置或法律的实施而传转,方式如同传转其他非土地财产一样,并可独立地如此传转或在与任何业务的商誉有关连的情况下如此传转。(3)就某些货品或服务而...
  • 侵犯注册商标的作为

    (1)凡某商标已就某些货品或服务而注册,如任何人在营商过程或业务运作中,就与该等货品或服务相同的货品或服务而使用与该商标相同的标志,则该人即属侵犯该注册商标。(2)凡某商标已就某些货品或服务而注册(a...
  • 注册商标的效力

    (1)注册商标的拥有人具有该商标的专有权利,任何人未得该拥有人同意而在香港使用该商标,即属侵犯该专有权利。(2)第18条(注册商标的侵犯)指明如在未得注册商标的拥有人同意下作出即会构成侵犯注册商标的作...
  • 注册商标属财产权利

    (1)注册商标属一项藉将有关商标根据本条例注册而取得的财产权利。(2)注册商标的拥有人具有本条例所规定的权利,并有权享有本条例所规定的补救。(3)任何人不得提起任何法律程序,藉以阻止对任何未经注册商标...
  • 对商标或标志的使用的提述

    在本条例中,凡提述使用任何商标或标志或提述将商标或标志作某类别的使用,均须解释为包括不论是藉书写或绘图方式表述的方式或其他方式而作的使用(或该类别的使用)的提述。...
  • “在先商标”的涵义

    (1)在本条例中,“在先商标”(earliertrademark)就另一商标而言,指(a)在顾及就每一有关商标而声称具有的优先权(如有的话)下,注册申请日期较该另一商标的注册申请日期为早的注册商标;或...
  • “驰名商标”的涵义

    (1)在本条例中凡提述有权根据《巴黎公约》获得作为驰名商标的保护的商标,均须解释为提述驰名于香港并且属于符合以下说明人士所有的商标(a)任何巴黎公约国或世贸成员的国民,或以任何巴黎公约国或世贸成员为居...
  • 为什么要申办商标注册?

    你的商标一经注册,你便可以就有关货品及服务拥有该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如其他商户未经你同意在香港把该商标用于相同或类似的货品或服务上,即属侵权行为,你可以就此采取法律行动。假使商标没有注册,便较难证明你是...
  • 商标是什么?

    商标是一个标志,用以识别不同商户的货品和服务。商标可以由文字(包括个人姓名)、征示、设计式样、字母、字样、数字、图形要素、颜色、声音、气味、货品的形状或其包装,以及上述标志的任何组合所构成。能够藉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