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与信息系统监理的比较
第一,鉴证作用。信息系统的鉴证价值是指通过,合理地保证被单位信息系统及其处理、产生的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可靠性,政策遵循的一贯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被单位输出的信息资料对该单位的存在与发展及其业务经营活动非常重要,对一些利益相关者而言也非常重要。
例如,在电子商务中,交易双方在虚拟的空间进行交易活动,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双方声明的商业政策能否一贯的遵循直接影响到交易是否顺利实现或公平实现。这种情况下,不仅被单位自己关注其信息系统对信息资产的安全、完整、真实的作用,同时交易的另一方也非常关心。
由于技术、商业机密以及距离上的限制,信息的使用者不可能亲自对信息的质量做出审查,因此需要一个可信赖的一方为此提供鉴证。信息系统师以其独立的身份,对被单位的信息系统及从第一个方面来看,信息系统师在完成后,出具证明,即报告,以证明被单位信息的真实、完整、可靠。师的证明可以增强人们对其信息的信任程度。
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商业信息的在线和实时披露都是不可扭转的必然趋势。信息系统师能够以在线、实时的信息为基础提供鉴证,对使用信息的所有相关体而言是具有巨大价值的。当然,对投资大众而言将更有意义。这样会给被单位带来更多的资金、更多的业务及合作伙伴。同时,信息的使用者也可以借助这些信息,加强被单位的管理决策,提高其经济效益。
从第二个方面来看,信息系统在过程中发现的控制缺陷或漏洞,可以报告、管理建议书等形式报告给委托人或被单位管理当局,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从而促进被单位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
信息系统的一个出发点在于从外部对被单位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审视,可以发现从内部看不到的问题。俗话说“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信息系统师提供的外部审视的价值既表现在用新的思维方式、新的观点去观察企业,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也表现在以科学的态度和创新精神,去设计解决问题的方案。
第三咨询作用。信息技术的发展为组织的管理变革提供了技术手段,组织扁平化、工作丰富化等管理变革都要信息技术来实现。信息化已是大势所趋。但是,信息化建设是有风险的,据报道,一家咨询集团曾对美国24家大型企业开发的客户/服务器系统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其中68%的项目超过了预定的开发周期,55%的项目其费用超过预算,88%的项目必须进行系统再设计。
另有一家美国著名的调查公司SPR对美英两国的企业信息系统工程进行了类似的调查,报告显示,有30%~50%的客户/服务器项目中途放弃开发。为减少信息化风险,信息系统师可凭借其专门知识和实践经验,受托或主动服务于被单位的管理者或其业务人员,在企业信息化过程中,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系统诊断,根据企业需要,确定信息化的目标和内容,选择合适的软件产品,帮助企业调整现有的管理和流程或修改软件产品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管理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