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主板发行的整体工作流程
1.根据证监会的要求由券商协助企业进行辅导匆改制,并帮助其设计资产方案和改制方案,经地方或者部门批准后,组建股份公司和办理注册手续。
2.改制运行一年后,帮助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申请改制验收;辅导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学习有关证券的法律法规和墓本知识,并参加中国证监会组织的高管人员考试。
3.改制验收后,券商可正式进驻企业工作,确定师、资产评估师和顾问等中介机构。如开第一次协调会议,券商布置各方工作时间表,特别是确定墓准日,同时介绍企业改制的基本情况。
4.进场工作的第一步是由券商、顾问、师、评估师对发行人进行审慎调查。师、评估师主要对企业明确配合事项,向企业收集基本财务资料。券商侧重以制定方案为目的的调查,顾问侧重法律文件的收集以及对公司存在和过程合法性的考察与评价。各方中介机构向企业提交审慎调查清单。
5.审慎调查结束后,券商制定出全面的详尽的方案及其实施办法,如开一次正式的中介机构协调会,通过方案和实施办法,明确各方的任务和贵任。
6.资产评估工作结束后,评估报告送有关部门进行确认,如果公司资产中有国有资产的成份,券商应协同企业将资产折股方案及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有关问题与国资部门进行沟通,直到获得资产评估确认报告、折股方案批复和国有股权管理方案三个批文。
7.在方案确定之后,券商应敦促企业尽快向相应的体改部门报告改制方案,改制方案应得到体改部门的认可。评估结果和折股方案得到确认后,券商协同企业获得体改部门的改制批文。
8.券商制作招股书等文件,报告定稿前应与评估报告团协调结果,并提交中介机构协调会讨论。
9.确定土地的评估和土地处置方案。
10.根据证监会材料目录,各方完成文件。
11.发行材料报地方或中央主管部门初审C
12,发行材料报证监会。
13.证监会复审通过后,企业和券商开始路演,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方案并发行。
14.发行完毕后,进行验资、股份登记、召开创立大会和工商登记。
15.办挂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