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知识解释离岸公司含义
离岸公司
离岸公司,简单的来说就是在离岸法域内依其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笔者觉得在探讨离岸公司的概念之前,对于“离岸”的含义需要给予说明,一般认为,“离岸”的含义是指投资者的公司注册在某地,但投资者不用亲临当地,其业务运作可在注册地外的世界各地直接开展.
目前理论界对离岸公司的法律界定还存在不少争议,主要有如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离岸公司是相对于一般在岸公司而言在投资者住所地以外注册成立的公司.这种观点突出了离岸公司设立人的非木地因素,但这种界定没有揭示离岸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相分离的本质因素,所以这种界定并不科学。
第二种观点认为,离岸公司指的是在特定的离岸法域内注册成立的所有公司,而不限公司投资者是否具有当地身份。这种观点虽然指出了离岸公司的设立地,但也没有揭示离岸公司的本质属性,实际上将离岸法域当地居民设立的
公司也包括进去,范围显得过于宽广.
第三种观点认为,离岸公司指的是在特定的离岸法域依据其公司法规范而成立的公司.这种观点看到了离岸公司的法律属性,但是未区分离岸法域的一般公司法规范和离岸公司法规范,因为并非所有在离岸法域依据其公司法规范成立的公司都是离岸公司.
第四种观点认为,离岸公司仅指在离岸法域依据该法域的离岸公司法规范而注册成立的公司.此种观点较为全面的把握了离岸公司的主要特征,但仍未揭示出离岸公司的本质要素.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其《OECD直接投资基准定义》中,将离岸公司描述为:“将公司设立在一个国家,又将营业地设定在另一国家。营业地持有公司的所有资产,除了代表公司向公司设立地股东支付股息分红之外,与公司设立地没有任何往来。这样的公司同样在第三方国家还有直接投资。公司的实际股息和资金往来是存在于营业地与第三国之间.第三国统计数字通常将该交易记载为第三国与公司设立地之间的交易.而在公司营业地角度看来,该交易却是存在与第三国与公司经营地之间的。更有甚者的是,拥有营业地的公司可能本身就是他国公司的子公司。。”从上述描述看得出OECD对离岸公司定义的描述主要是外延方面的,而没有从理论上对离岸公司进行法律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