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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4亿免税品市场的利润空间

    自1995年以来,我国免税品市场年平均增长率超过8%,大大高于全球3%的平均发展速度,到2002年末,免税品销售额达到3亿美元,进入世界免税品销售前20位的国家行列。但卖的却是外国高档产品,国货被长期隔之门外。
 

免税品的利润绝不低于50%
 

 

 

    从今年4月份开始,我国将进一步加大鼓励国产商品进入中国免税品市场的力度,并力争在今后3至5年时间内,使国产商品在免税品市场中的份额由目前的20%提高到50%。
 

    自1991年以来,一系列旨在促使国产商品在免税品市场经营空间不断拓展的政策陆续出台。1991年,国务院批准免税店经营国产烟、酒、丝绸、服装、保健品药品、工艺品六大类商品。从此,国产商品开始进入我国的免税品市场;1996年,国务院批准对我国出境口岸免税店销售的国产商品试行退(免)税政策,进一步刺激了国产免税商品的消费。2002年,国产商品在中国免税品市场销售份额首次突破20%,比2000年增长了近一倍。
 

    2002年初,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对免税行业经营国产商品种类的限制被打破,国产免税商品的退税手续也相应进行了简化,香水、化妆品、手表、打火机、皮具、食品等种类的国产精品开始全面进入免税品市场,国产商品在免税品市场所占份额迅速提升。
 

    国家经营免税业务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国家以行政手段指定国有专业公司统一经营全国的免税品销售业务。如中国、韩国、菲律宾、爱尔兰等国采取的是这种方式。二是政府采取国际招标的方式,确定经营本国免税业务的专营公司。在高度私有化国家,不存在经营免税业务的国有专业公司,政府授权有关部门或专业的国际招标公司统一对外招标,标的底线一般都会维持较高的水平。如美国、法国、瑞典、香港地区等都采取这种方式。
 

    早在2002年6月20日,“为进一步加强免税商品经营管理,体现免税业特许经营政策,理顺企业与国家的利益分配关系”,国家财政部颁发了《关于征收免税品经营专营利润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凡经营免税商品的企业,均按企业经营免税商品业务产生的税后利润的8%上缴专营利润。”
 

国货进入免税市场将有利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

    目前增值税改革出台的最大难点在于对税收收入影响太大,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宜分步走,实行分品种的方式更为可行。从这个角度讲,国货免税的面越广,推进消费型增值税的阻力会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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