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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港地”房策公佈 明年首季卖1100单位

  香港新闻网9月7日电 香港特首梁振英的房策重点“港人港地”政策终於出笼。梁振英6日宣布,在勾地表内并将於明年首季卖地的两幅启德土地共1100个单位,加入“港人港地”限制条款於卖地章程中,即只准售予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证的港人,为期30年,即单位在买入后30年内的转手对象,都必须为本港永久居民。注册美国公司好处至於未来会否继续推出,梁振英称要视乎每季卖地的评估,才决定是否再加入“港人港地”条款。地產业界普遍认为新政策对市场影响不大,有测量界认为地价会折让两成。

  香港《明报》报导,两幅将加入“港人港地”条款的土地,分别为启德发展区第1H区1号及2号地皮,位於市建局“楼换楼”项目邻近,合计面积约为1.64公顷,料可建1100多个住宅单位,已纳入勾地表内。两地位於前启德机场停机坪,毗邻日后的港铁沙中线启德站。

  评估卖地市 方考虑再推

  梁振英昨日视察东九龙发展计划后表示,土地是本港珍贵资源,因此必须优先满足港人的住屋需要。上周已促请地政及律政部门研究如何落实“港人港地”,近日两个部门已提交报告,指“港人港地”主张可实践,决定推出“港人港地”先导计划。

  不能借公司购买 须转售予港人

  梁振英说,将於明年首季卖地时,将该两幅纳入“BVI公司特点及优势港人港地”计划的启德地皮,在其卖地章程上加入条款,规定这两幅土地所落成的房屋单位,首次出售只能卖给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证的本港永久居民,而且不能以公司名义购买,若夫妻以联名方式购买单位,两人亦必须是本港永久居民;并设立30年转售期限制,即业主买入单位后30年内,转售对象必须是本港永久居民;30年后单位则可出售予非永久居民。

  梁振英指出,除身分要求外,不想引入太多不必要限制,故没计划对买家资格如入息、是否首次置业或自住等设限。他强调,“港人港地”并非临时主张,政府会在明年首季推出后,审视社会反应,有信心计划能得到社会欢迎,并相信不会影响发展商的投地意欲。他预料,首批“港人港地”单位推出时间,要视乎地產商何时出售楼花,以批地及建屋时间计算,可望在3年半后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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