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马集团被责令整改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不完善
控股股东变更过户刚刚完成不久,金马集团便被广东证监局下发整改要求。5月28日,公司发布整改报告,整改意见多达10项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对多项财务错误的原因,公司归结为财务部门人员工作不认真所致。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也被相应整改,而公司此前曾进行多次重大资产事宜,内幕信息管理可谓至关重要,出现这样的纰漏令人费解。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不完善
在整改意见中,除了多项公司运作不规范问题外,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方面也被证监局提出整改要求。
证监局《告知书》指出,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报备管理制度》第4条规定了公司内幕知情人范围,但未根据《证券法》第74条规定明确“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董监高为内幕知情人”,且制定依据误写为根据《证券法》第14条。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在过去的一年里,多次筹划重大资产事宜。既然公司内部关于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出现了不完善,并没有明确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董监高为内幕知情人。那么,在公司资产期间,是否已经出现了内幕消息泄露的情况?
对此,记者采访相关证券业内人士,对方指出,不排除公司出现内幕消息泄露的情况。
针对这个问题,公司提出整改措施,根据相关的规定修订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报备管理制度》,并严格履行制度修订的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对具体内容严格把关,杜绝该类疏漏再次发生。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被整改的同时,公司信息披露也被指未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程序,履行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发布的审批程序。除此之外,相关资产注入公司后,却仍由大股东管理也被证监局责令整改。
员工不认真致财务数据
多处出错
财务上的多处错误也是此次金马集团被整改的主要内容之一,尤其体现在2011年公司年报中。对此,公司指出,多数由于子公司员工工作不认真所致。
其中,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初金额为10.51亿元。其中,农行河曲支行项目融资贷款1.34亿元应调整为长期借款。
与此同时,公司2011年末关联方鲁能物资的应付账款为2.56亿元,实际应付账款余额应为2.77亿元。出现这样的数据错误,公司指出主要是因为,本次重大资产相关资产于2011年8月完成交割,由于完成时间较短,财务管理工作尚未完全理顺,公司相关人员对新增加的子公司基本情况掌握不完整,相关财务数据了解不详细,导致在编制2011年报时个别信息出现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依公司所言,公司财务人员对后的财务数据了解不详才导致数据出错。财务人员最基本的工作就应该是掌握公司的财务数据,这样的财务人员专业程度被质疑的同时,工作的认真程度同样被诟病。
2011年,公司披露,河曲发电向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河曲支行贷款3亿元,该贷款担保方为鲁能集团、山西晋能集团、山西国际电力公司等三家原股东单位按出资比例担保。实际上,上述贷款全部由鲁能集团提供100%担保。
对此,公司同样把原因归结为子公司相关人员疏忽,工作不认真所致。并且全部是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子公司河曲发电财务机构负责人王昌远、内蒙古风电公司财务机构负责人张雨和河曲电煤财务机构负责人黄超对公告数据负有直接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周庆安、财务机构负责人苏清海、财务部副经理郭臻对公告数据负有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