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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惩处振东制药相关

自5月1日开始实行创业板退市制度后,振东制药成为首家遭深交所公开谴责的公司。

这也是创业板退市制度首次发威。

武汉大学法学教授孟勤国指出,在创业板退市制度公布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振东制药就被公开谴责,其中的信号意义大于现实意义。

振东制药首次被公开谴责

振东制药5月25日发布公告称,因关联方占款3647.16万元,违反相关规定,公司及董事长振东制药及其实际控制人李安平上述行为违反了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 《关于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深交所决定对振东制药、李安平分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振东制药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深交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深交所将记入公司诚信档案。

这是自5月1日创业板退市制度公布后,第一次公开谴责事例。

按照创业板退市制度规定,公司在连续3年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的,其股票将终止。

中文网专栏作家皮海洲表示,只有建立在严格惩处基础上的退市制度,才能受到投资者的欢迎。否则,退市新规的命运一定会像10年前那样,在推出之时赢得一些廉价的欢呼,最终因为无法执行而被人忘却。

昨日,孟勤国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公司三年连续三次谴责后被退市的惩罚相比之前严格了许多,如果一家公司遭到第二次谴责后,投资者肯定不会再继续投资这家公司。”

他还认为,证监会应该对相对较轻的的违规也给予公开谴责。比如信息披露不及时,这样才能更加严格的约束管理层。

创业板退市新规首次发威

实际上,自2001年初“第一版”退市制度实施以来,直至2011年底,十年间退市公司总计仅40余家,年均退市率约0.2%,远低于美国纽交所和纳斯达克市场每年分别为6%、8%的退市率。

而此次对振东制药的首次公开谴责,可是说是创业板退市新规首次发威。

除了上述,创业板退市制度还规定,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年末净资产为负等这些终止条件。

无论主板市场或者2009年推出的创业板市场,都一直存在新股发行溢价过高和退市制度不完善两大问题,并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曾指出,没有高效率的退市机制创业板一定不会成功,这是基本前提。没有高效的退市机制,创业板就无法建设起来。

而值得注意的是,据了解,深交所的处罚按严厉程度分为三种,分别是内部批评、通报批评和公开谴责。近两年来,仅有聚龙股份、南风股份、豫金刚石以及舒泰神这四家公司曾遭通报批评。

孟勤国表示,自从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上台后,加强了对公司违规情况查处。以前只给予公司谴责,这种谴责对它们实际上基本上没有约束力,没什么实际意义。

他指出:“在创业板退市制度公布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振东制药就被公开谴责,其中的信号意义大于现实意义。”同时,他表示这意味着证监会对执行创业板公司退市制度坚决的态度,对其它公司也有威慑作用。近几年退市的公司并不多见,并不是因为公司问题少,而是监管层对公司过于宽容。

会计事务所应同时被惩罚?

深交所在年报事后审核时发现,关联方客观形成占用振东制药资金长达半年。

从此次振东制药违规事实看,关联方占用振东制药资金已于2012年4月归还,未造成严重后果。

但值得注意的是,振东制药的关联交易问题发生在2011年,但是这一问题在公司2011年年报中并未被发现。

年报显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利安达并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

深交所专门要求振东制药就此进行了专项核查,明确说明被占用的资金金额及形成资金占用的原因,并要求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会计事务所就此进行核查并出具独立意见。

《证券日报》记者曾致电利安达,但截至发稿时,并未收到该事务所就这一问题的回复。

孟勤国指出,关联交易问题有很大的责任。一般来讲,事务所在的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需要及时跟独董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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