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提出“十二五”葡萄酒产量翻番目标
工信部昨天发布的《葡萄酒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15年,我国葡萄酒产量要达到220万千升,比2010年增长100%,年均增长15%;销售收入达到600亿元,增长85%,年均增长13%;利税120亿元,增长88%,年均增长13%。
《规划》指出,2010年,世界人均葡萄酒消费量约为7升,其中美国45升,阿根廷38升,而我国人均消费量不足0.5升,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6%。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葡萄酒消费潜在市场,“十二五”期间,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葡萄酒文化和知识的普及,以及消费者对营养健康的重视,低酒精度的葡萄酒在酒类消费中的比例将继续增加,为行业发展提供了空间。
《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我国要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企业和产品,培育2家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的大企业集团,每个主产区培育建成1个~2个具有产区地域特色的知名品牌。
根据《规划》,我国将支持酿酒葡萄种植基地建设,鼓励各酿酒葡萄产区根据本区域特点,引进、选育适合本区域的酿酒葡萄品种,并建立适宜的栽培方式,制定酿酒葡萄种植规范,推进优良酿酒葡萄品种区域化。按照“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的原则,大力推动葡萄酒生产企业酿酒葡萄种植基地建设,支持企业与农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保障葡萄酒生产企业原料供应。
为防止葡萄酒生产加工项目的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规划》指出,我国将实施葡萄酒行业准入管理制度,对新建和改扩建葡萄酒生产加工企业(项目)实施准入管理,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项目)不允许投产(开工)。对已有的葡萄酒企业(项目)开展准入条件核查,指导督促企业按照准入条件的要求限期实施整改。
《规划》还强调,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及资金渠道,重点支持酿酒葡萄种植基地建设和葡萄酒行业科技创新,保障原料供给,推动技术进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继续对带动能力强的优势品牌葡萄酒生产企业从财政、金融等政策上予以扶持,积极落实有关兼并的政策,在流动资金、债务核定、职工安置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对符合产业政策的葡萄酒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