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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官员提出不能对民间投资设置附加条件

发改委官员提出不能对民间投资设置附加条件

2005年4月20日,北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康亚风/CFP

【财新网(”微博”)】(财新记者 陈璐)针对民间投资准入难的情况,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司长王晓涛表示,要规范设置民间投资准入门槛,不能在形式上或实质上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

5月22日,国家发改委有关方面负责人曾谈到,五六月份将密集出台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相关细则。这位人士同时承认,《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新36条”)自2010年5月印发实施以来,贯彻落实工作的整体进展还不够理想。

王晓涛今天表示,要坚决贯彻两个“毫不动摇”的政策方针,全面落实“新36条”,加快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

王晓涛详细阐述了四点措施,其一,有关部门在制定出台实施细则过程中,要有针对性地提出破除各种隐性障碍的具体配套措施,明确民间资本进入的具体途径和方式;其二,要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不能在形式上或实质上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其三,要打破垄断,扩大开放,鼓励竞争;其四,要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规定,并建立常规的定期清理机制。

而从民营企业角度,王晓涛也表示,民营企业自身要积极主动提高能力,为进入重点行业领域积累资本、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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