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内地商讨互认制度
广州日报讯 香港证监会副行政总裁张灼华本周三在出席一个研讨会时透露,目前香港与内地的监管机构正在研究设立“互认”制度,即双向承认产品及发行资格,以简化发行的申请成本及程序。张灼华表示,香港证监会去年已成立相关工作小组,就有关制度的技术问题进行研究,但现阶段暂未落实制度推行的时间表。
张灼华称,【注册BVI公司】证监会的短期目标不是效法欧盟的可转让证券集体投资计划(UCIT)而设立一个通行证,因为在内地仍然实施资本项目管制,以及人民币不能全面自由兑换的情况下,必须先以互认计划作为开端。
“虽然获认可可享有特权,能迅速地进入其他市场,但在进入对方市场前仍必须经过当地监管机构把关。”张灼华表示。
有熟知监管要求的人士也认为,互认也要符合若干额外规定,不可能完全松绑及“通行无阻”,因内地资金始终尚未对外开放;再者,如产品是售予散户,两地证监的审批定会更加严谨。
推进内地与香港跨境互认与销售,将是现有QFII和RQFII制度上的更高层次的进一步开放,有利于加强香港和内地市场的合作。【BVI公司特点及优势】深圳金赛银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王嘉明指出,互认制度可以让境内的公司直接募集国际市场资金投资内地,香港批准的公司也可以到内地销售,也会扩大境内的项目投资范围。
据了解,去年香港的人民币产品投资总额约560亿元,其中约440亿元为人民币交易所买卖,另外约120亿元为19个人民币合格机构投资者的投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