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版权条例二读再添变数 网友忧“恶搞”违法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原定下周三恢复二读辩论的《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再添变量,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正审视是否应立法会要求,将《草案》押后恢复二读3星期至4星期。而民建联立法会议员今日会约见相关部门民对新修订的疑虑,并促请政府先“停一停”再咨询公众意见,不排除《草案》要留待新一届立法会审议。
特区在制定《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前,已于2006年起数度咨询公众意见,致力确保能在维持网上信息自由流通、保障个人私隐,以及保护版权之间取得合理平衡;又强调条例没有条文针对二次创作或网上恶搞,在条例通过后,亦会就二次创作问题再进行公众咨询。不过,随着条例审议转入直路,愈来愈多网民及议员质疑未能释疑,坚持反对修订。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昨日在公开活动后表示,由于有议员表明会就《版权修订条例》提出多项修订,立法会秘书处无法在短时间内处理,据他了解,政府将押后恢复二读。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在接受传媒查询时,证实已收到立法会内务委员会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考虑将版权修订条例草案》恢复二读押后3星期至4星期。特区政府正在审视,会尽量配合立法会的工作及解释草案内容,争取立法会支持,进一步完善版权制度。
《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审议委员会主席陈鉴林表示,未正式收到政府通知是否会押后恢复二读辩论草案,但认同一旦押后审议,特区政府应在未来数星期与社会各界及网民解释方案,释除疑虑。至于有意见指,应订出豁免范围,以免一些“恶搞”或二次创作误堕法律陷阱,他则担心豁免条款涉及复杂问题,不能仓卒订立,又称社会不太了解条例内容,包括一些从事创作的人士,同样不了解通过草案可进一步保障其权益。
民建联主席谭耀宗表示,鉴于网民对被指针对二次创作的版权修订条例草案有疑虑,民建联立法会党团今日会约见政府代表,重申除非立法时间紧迫,否则应暂时搁置将草案提交立法会表决,“既然有争议,不如先研究解决公众疑虑,虽然政府曾指出可先通过条例再作咨询,但与其如此,倒不如先停一停,听听意见”。他说,会跟当局讨论具体押后时间,但由于7月13日是现届立法会最后一次会议,故不排除条例要留待新一届立法会成立后才能恢复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