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权力寻租对质量的致命打击
利益驱动是市场经济社会中最活跃的因子,是用一只“无形的手”在配置和调整市场中的各种资源要素,而“有形的手”即政府权力却又在干预和调控资源流动要素。国家处于独立的监督地位,拥有强制性的监督权力不可避免地存在寻租的可能性,低质量的报告是其真实的反映。低质量报告盛行的原因是个人即期利益与远期利益选择的结果,虽然这种提法会伤害广大人员的职业情感,招致反对意见的驳斥,但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与现状不容质疑。国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过程中,权力与利益的驱动成为这一过程中最复杂的因素,国家的公共行为与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与对立的结果,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公权演变为公共物品,低质量的报告将不可避免。在国家署制定的《机关项目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中,加强了对质量的管理与控制,并提出了责任追究制度,可面对巨大利益诱惑的市场经济框架下的利益驱动,现有的制度还不足以消除寻租的获利行为,所揭示的问题对于客体来说有着巨大的冲击力,在实践中客体会千方百计地予以化解,而对于处在主体地位的人员来说,依靠个人品质和政治素养在与利益或人身威胁中去量度得与失,理性选择的最好结果是妥协。久而久之的妥协最终会演变为寻租的主观变异性,寻租也孵化出多种形态诋毁着国家质量,削弱着国家监督威慑作用的杠杆效应。寻租获利不再简单地表现为眼前小利益的安全性,更主要的是放弃原则可获得一个长期利益交互的朋友。
助长权力寻租的因素是复杂的
以揭示和披露客体违法违规行为为主要目的的现行国家,在其执法活动中起关键作用的是组成员的能力,能力依赖于人员的业务技能、获取新知识的能力、政策法规的掌握与政治素养。要求组成员每个人都具备这样的素养是不现实的,不具备最基本能力的人员在组从事工作的事实客观存在,组内部非技术方面的分歧在某种程度上会造成组团队合力的瓦解,对于查出问题的处理程度与坚持,复杂的背后因素与潜规则极大地伤害了对查处问题坚持依法处理的人员的积极性。反过来再看看客体的两种形态,要么是强势权利部门,拥有某一方面的绝对权力;要么是生产经营部门拥有公共经济资源。报告形成的过程成为了权力与经济关系的较量与妥协的过程,彼此的相互寻租成为权力与利益的互补现象。对于具有职业良心的人员最大伤害就是其呕心沥血查处的问题得不妥善处理的双重压力,即被单位的讥笑与组成员的冷漠,坚持处理的最重要的因果还在于可能对内部同事利益的伤害与自身安全的风险。放弃坚持的好处是久远的,在社会交往活动中变天的朋友在理性的思考中成为和谐的音符,人员开始了由被动和消极寻租演变为主动和积极的寻租,这一点可以在社会关系活动中得到验证,从而助长了权力寻租的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