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国注册公司常见的三种形式:驻韩代表处,韩国分公司和有限公司。1、驻韩代表处(办事处)仅限采购,开展市场调查,等非经营活动,对注册资本没有要求。2、韩国分公司可按公司营业许可范围内的类目经营,没有注册资本要求,但是经韩国外汇银行同意后可自由汇出,必须要有会计师签证报告;公司淸算后可自由汇出净资产,必须要有会计师签证报告。3、韩国有限公司可按公司章程和营业许可范围内的类目经营,若汇出对象国有与韩国...
在韩国注册公司常见的三种形式:驻韩代表处,韩国分公司和有限公司。
1、驻韩代表处(办事处)
仅限采购,开展市场调查,等非经营活动,对注册资本没有要求。
2、韩国分公司
可按公司营业许可范围内的类目经营,没有注册资本要求,但是经韩国外汇银行同意后可自由汇出,必须要有会计师签证报告;公司淸算后可自由汇出净资产,必须要有会计师签证报告。
3、韩国有限公司
可按公司章程和营业许可范围内的类目经营,若汇出对象国有与韩国签订租税协定者,可适用10%扣缴率。一般扣缴税率为总支出的10.75%与净利润26.85%,取其低值。
外国人投资者注册资本最低为一亿韩币,并且需要一次全部到位。如注册资本超过一亿韩币,所产生的印花税另计。
投资者在韩国创业设立公司,多数是选择注册韩国有限公司,韩国有限公司的注册要求如下:
1、最低注册资本:1亿韩元 。
2、股东:至少一个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内或者海外公司。
3、法人代表:需要至少一个法人代表,法人代表需要有多次旅游签证或者商务签证。
4、对公司成员人数的要求
(1)株式会社:股东与法人代表是同一人,则公司需要再设立一名监事;股东与法人代表是不同的人担任,则不需要另设监事;股东是公司时,只需一名法人代表。
(2)有限会社:最低只需要一人,可同时担任股东和法人代表。
株式会社可以上市,但是需每三年,法代和监事都需要重新办理续任,需要做公证认证。
而有限会社不可上市,是韩国政府为简化注册手续,最近几年推出的新的公司形式。一人即可成立,不再需要重新办理续任手续。

业务覆盖170多个国家和地区

人员包括资深的专业领导层和拥有各相关专业资格的人员。

包括财富杂志全球500强至初创公司等不同规模的企业。

为财富杂志全球500强中50%的企业提供服务。

为于中国香港和中国內地上市的1400多间公司提供投资者和首次招股等服务。

为新加坡及马来西亚600多间上市公司提供服务。
Vistra卓佳 | 瑞丰德永服务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