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是英国海外属地,法律体系以普通法(CommonLaw)为基础。•自1984年国际商业公司法(InternationalBusinessCompany(IBC)legislation)出台后,BVI迅速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并在2004年以《BVI商业公司法》进一步现代化。•BVI公司受到国际银行、投行与监管机构普遍接受,亦可用于海外上市架构。...
• BVI 是英国海外属地,法律体系以普通法(Common Law)为基础。
• 自 1984 年国际商业公司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y (IBC) legislation)出台后,BVI 迅速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并在 2004 年以《BVI 商业公司法》进一步现代化。
• BVI 公司受到国际银行、投行与监管机构普遍接受,亦可用于海外上市架构。
• 无企业所得税、股息税、资本利得税。
• 无外汇管制,资金可自由进出。
• 企业主要成本为年度政府牌照费,费用结构清晰、可预测。
设立后,BVI 公司需持续满足法定要求,包括:
• 注册代理及注册办公室
每家公司必须在 BVI 维持持牌注册代理及注册地址。
• 董事
至少一名董事,可为个人或法人。
董事必须在成立后 15 天内任命。
**董事名册(Register of Directors,ROD)**需保存在注册代理处,并在任命/变更后15 天内向注册处申报(非公开)。
• 股东
至少一名股东。
**股东名册(Register of Members,ROM)**需保存在注册代理处,并须按法例规定申报:2025 年 1 月 2 日起成立的新公司:30 天内申报
2025 年前成立的公司:须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首次申报
任何变更须在 30 天内申报(非公开)
• 受益所有人 (Beneficial Ownership,BO)
申报需通过 BVI VIRRGIN 系统提交:
新公司:成立后 30 天内申报
旧公司:须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首次申报(信息仅供主管机关查阅,不公开)
• 年度申报
经济实质(Economic Substance,ES)申报:ES 财务期结束后 6 个月内
年度申报表(Annual Return,AR):财年结束后 9 个月内
• BVI 具备完善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企业服务机构生态系统。
• 公司注册处(Registry)效率高、系统先进。
• 董事/股东/受益人登记资料均不向公众公开,但可按监管要求供主管机关查阅。
作为全球领先的注册代理及专业服务机构,RICHFUL瑞丰(Vistra卓佳集团成员)可为您提供:
• 公司名称查册及预留
• 公司设立及完整公司套件(章程、股份证明、法定记录册、公章等)
• 专属 BVI 律师团队提供的法律意见及商业文件支持
• 证书办理:
良好信誉证明(Certificates of Good Standing,COGS)
存续证明/高管证明(Certificates of Incumbency,COI)各类公司变更与持续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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