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修订案关于年度财务报表申报的要求:除在特定的少数情况下,BVI公司须将其财务信息以年度财务报表(“年度财报”)的形式提供至注册代理人处存档。存档须在实际财政年度结束后的9个月内完成,如在到期日后30天内未收到年报,注册代理人则有义务向FSC报告。值得注意的是,BVI政府暂时不会向公众公开年度财报。...
回顾修订案关于年度财务报表申报的要求:除在特定的少数情况下,BVI 公司须将其财务信息以年度财务报表(“年度财报”)的形式提供至注册代理人处存档。存档须在实际财政年度结束后的9个月内完成,如在到期日后 30 天内未收到年报,注册代理人则有义务向FSC报告。值得注意的是,BVI政府暂时不会向公众公开年度财报。
此次发布的Business Companies (Financial Return) Order,2023对年度财报的格式、申报时间、豁免情形进行了详细说明。
1、申报格式
BVI公司申报的年度财报无需经过审计,其格式应遵循FSC本次发布的样式规定(详见下图)。
2、申报时间
已设立的BVI公司(豁免申报的除外)须要从2023年度开始提交年度财报以供备案,每年一次。
对于2023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公司,须在财政年度结束后的9个月内提交年度财报。其中涉及将自然年作为财政年度的公司,须在2024年9月30日之前提交其于2024年1月1日到期的年度财报。
对于2023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新公司,提交年度财报的截止日期为成立后1年,并有9个月的延期。
3、豁免申报情形
以下BVI公司可豁免申报年度财报:
① 股票在认可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② 受BVI金融服务法例监管,并已按照金融服务法例的规定向监察委员会提供财务报表的公司;
③ 向BVI金融委员会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司;
④ 处于清算中的公司,但如果该公司的年度申报表在清算开始前到期,则不适用此项豁免。
此次BVI引入每年向注册代理人提交年度财报的新要求,是为了确保BVI被视为符合有关会计记录可用性的国际标准。我们建议2023年1月1日 前成立的BVI公司应检查财务记录是否合规记录、保存,尽早为BVI年度财报的提交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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