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通过香港优才还是专才等途径获得香港工作签证之后都还不能正式成为香港永久居民,需要顺利完成7年续签才能拿到永久居民身份。但是有80%的申请人都长居内地或海外,已有稳定的工作和生活,不想亲自居留在香港,每年入境香港次数有限的情况下,有可能获得香港永居和护照吗?事实上,通过香港优才计划获取到身份证,需要履行的义务和责任是没有强制性的要求。满足“连续通常居住”条件并没有规定必须在香港生活多少天,重要...
不管是通过香港优才还是专才等途径获得香港工作签证之后都还不能正式成为香港永久居民,需要顺利完成7年续签才能拿到永久居民身份。
但是有80%的申请人都长居内地或海外,已有稳定的工作和生活,不想亲自居留在香港,每年入境香港次数有限的情况下,有可能获得香港永居和护照吗?
事实上,通过香港优才计划获取到身份证,需要履行的义务和责任是没有强制性的要求。满足“连续通常居住”条件并没有规定必须在香港生活多少天,重要的是需维持身份连续性,以及与香港身份之间的联系。
入境处招揽外来人才的目的,就是想申请人以香港为阵地,提升香港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做贡献,这些优秀人才往往在各地都有事业,无法久居香港,入境处也是理解的。
在评估审核七年时间“通常居住”的主要考虑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在香港是否有惯性住所;
2.家庭主要成员的所在地(配偶及子女);
3.是否受雇于以香港为基地的公司;
4.是否有合理收入以维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
5.是否合法、按时报税;
6.阐明申请者不在港的原因。
对此,针对这些审核要素,能做的就是尽量加强与香港的联系,比如提供
1.子女在港就读证明(成绩单、学生手册等);
2.惯性住所的通讯住址(自购、租赁或亲友住址皆可);
3.在港购买车辆、上牌及香港驾照证明;
4.香港手机在香港电话网络的入网证明;
5.公用单据(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等);
6.金融机构单据(银行月结单等);
7.香港信用卡及按时还款记录证明;
8.在港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
9.社群服务(慈善集团、商会、私人会籍等);
10.香港公司委派雇员于外地工作的相关证明;
11.聘请专业人士证明(家庭医生、律师、会计师等)。
如果由于疫情、工作不方便等不能抵达香港,可以提交解释说明信,证明自己即使不在香港但依然有联系,内容要包括:不在HK的原因、是否有惯性住所、家庭主要成员是否在HK居住(包括配偶及子女)、是否受雇于本地的公司、是否按时报税、是否有合理收入以维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等等。
长时间离港不会失去香港身份资格,哪怕第一次转香港永居失败了。只要不是因为在港有不良记录,仅仅是和香港关联度或逗留时间不够,都还可以续签临时身份证,等之后合适的时机,重新提交永居申请。
另外,永居申请并不是一到7年必须提交申请,7年只是最低年限。如果申请人想在第8、9年或之后提交转永居的申请都是没问题的,只要一直保持续签就可以了。而且不需要主申请人和受养人同步转永居,这也就是我们刚刚所说父母和子女可以分开申请。比如孩子为了参加港澳台联考先转永居,家长可以不转。再或者主申请人因为内地的工作不方便转永居/或者是想保留内地户口,那就让配偶先转永居都是可以的。
如今香港的入境隔离政策为“0+3”,且来港易取消限制和限额,适用内地及澳门来港,对于需要续签的人士来说会更加方便,可以避免隔离时间过久耽误续签进程,能够更快完成7年居住条件,拿到香港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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