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政府公布了一件薪俸税虚报事件,一对夫妇虚报申索扣除个人进修开支及认可慈善捐款罪成候判。首被告承认七项蓄意意图逃税控罪,次被告承认六项蓄意意图逃税控罪,触犯《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2条第(1)(d)款。案情透露,首被告在他2011/12至2016/17课税年度的报税表内,每年申索扣除个人进修开支金额10,000元至71,000元,以及认可慈善捐款金额15,000元至131,000元。...
近日,香港政府公布了一件薪俸税虚报事件,一对夫妇虚报申索扣除个人进修开支及认可慈善捐款罪成候判。首被告承认七项蓄意意图逃税控罪,次被告承认六项蓄意意图逃税控罪,触犯《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2条第(1)(d)款。
案情透露,首被告在他2011/12至2016/17课税年度的报税表内,每年申索扣除个人进修开支金额10,000元至71,000元,以及认可慈善捐款金额15,000元至131,000元。首被告未能就他两项的申索提供任何详情或证据,并声称已遗失相关收据。税务局经调查后发现他在相关课税年度曾支付海外大学23,249元、其他个人进修开支1,253元及慈善捐款6,060元。首被告在六个课税年度虚报的个人进修开支和认可慈善捐款总额达746,538元,逃缴薪俸税税款合共126,911元。
次被告在她2012/13至2015/16课税年度的报税表内,每年申索扣除个人进修开支金额30,000元至58,500元,以及在2012/13至2016/17课税年度的报税表内,每年申索扣除认可慈善捐款金额10,000元至27,500元。次被告亦未能就她两项的申索提供任何详情或证据,也声称已遗失相关收据。税务局经调查后发现,次被告在相关课税年度没有支付任何个人进修开支或认可慈善捐款。次被告在五个课税年度虚报的个人进修开支和认可慈善捐款总额达280,800元,逃缴薪俸税税款合共8,582元。《税务条例》规定,就订明课程所支付的个人进修开支,或指明的教育提供者或协会主办的考试所支付的考试费,及捐赠给根据《税务条例》第88条获豁免缴税的属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或慈善信托作慈善用途的款项,或捐赠给政府作慈善用途的款项可获税务宽减。有关申请扣除的证明文件须保存七年(即由有关课税年度完结起计六年)。税务局会对税项扣除的申索进行抽查,并会要求纳税人提交证明文件以供审核。税务局发言人提醒纳税人,《税务条例》订明逃税是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每项控罪最高刑罚为入狱三年和罚款五万元,另加一笔相等于少征收税款三倍的罚款。
1、俸薪税缴纳对象范围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的规定,在香港,大部分因担任职位、受雇工作或收取退休金而获得入息的人士,均须缴纳薪俸税(相当于内地的个人所得税)。同时,该收入必须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
2、香港俸薪税的纳税年度
香港薪俸税的纳税年度是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雇员需就此期间的全部收入向税局申报。
3、香港薪俸税的计算
计算的方式有两种:
薪俸税额是按你在该课税年度的应课税入息实额以累进税率计算;或按入息净额以标准税率计算;两者取较低的税款额征收。
应课税入息实额 = 入息总额 - 扣除总额 - 免税额总额
入息净额 = 入息总额 - 扣除总额
薪俸税实际申报需要您提供报税人的相关资料,如工资单、强积金等,然后由香港的执业会计师根据您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算,并填写薪俸税表及相关文件,递交至香港税务局。
香港薪俸税还有许多可豁免项,目前,香港有8种免税项目和5种扣除项目。
【免税项目】
1、基本免税额:132000
2、已婚人士免税额:264000
3、子女免税额(第1-9名,按名计算):120000
4、供养兄弟姐妹免税额:37500
5、供养60岁及以上老人(按名计算):50000
供养55岁及以上老人(按名计算):25000
6、单亲免税额:132000
7、伤残人士免税额:75000
8、伤残受养人免税额(按名计算):75000
【扣除项目】
1、个人进修开支:100000(上限)
2、长者住宿照顾开支:100000(上限)
3、居所贷款利息:100000(上限)
4、强积金供款:18000(上限)
5、慈善捐款:35%
另外,香港的“税款宽减”是计算完应缴税款后可以再额外减免的一笔钱,每宗个案最高可再减免20000港元。
香港税收制度完善,监管严格,一定要正确申报薪俸税,虚假申报一旦被抽查,若被定罪,不仅会被罚款,严重的还有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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