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披露 | 2020年全球CRS最新进程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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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 历史回顾

CRS 历史回顾

共同申报准则(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简称CRS),提出者是OECD(世界经合组织),参考来自美国的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FATCA)。简单来说,CRS是协议国/地区之间相互交换税收居民金融账户信息,以提升税收透明度和打击跨境逃税。

CRS 历史回顾

● 2014年7月,OECD发布《金融账户资讯自动交换标准》(Standard for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简称AEOI)并获得当年G20峰会的核准;

● 2015年12月,中国政府签署自动交换多边协议(MCAA),并于2016年初颁布有关办法草案,办法将于2017年正式实施。

● 2017年9月,第一批加入CRS协议的司法管辖区完成信息交换;

● 此后每年加入了CRS协议的成员们都会进行一次信息交换,并于9月结束。

● 截至2019年12月24日,共有108个司法管辖区签署CRS协议。

 

(图片来源:OECD发布的CRS MCAA签名者列表截图)

于是世界各国频频动手,然而,加入CRS协议之后在对税收居民金融账户信息方面还是存在某些问题,需要通过各种法律手段来推进政府机构的执法与信息的获取。
 

其中推进CRS进程的常见手段:

1. 修订法案,收集实体的实际控制人登记册;

2. 与不同国家/地区签订双边税收协定。

实际控制人登记册(SCR)

实际控制人登记册(SCR)

实际控制人登记册SCR(Significant Controllers Register)也有叫RORC(Requirementsfor Register of Controllers),叫法略有区别,但都是同一件事:通过立法来要求登记公司实体的实际控制者。

SCR的作用是一方面是为了各国公司组织架构将更透明化,收集利用消极金融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打击避税行为;另一方面是为了配合执法人员,打击反洗黑钱及反恐怖分子融资,提升政府在世界范围的公信力。

SCR政策下,"消极非金融机构"的账户持有人需要“穿透”到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

近年来全球各地都在修订法案,开展登记受益所有权信息行动:

● 英国:2017年6月开始将公司和房地产受益权登记册信息对公众开放,任何人均可查阅;

● 新加坡:2017年立法要求登记新加坡公司、新加坡LLP、外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信息,2020年立法要求将受益所有人信息上报至新加坡会计与公司管理局(ACRA)指定的网站;

● 欧盟:2018年7月,根据欧盟第五项反洗钱指令,要求各成员国在2020年1月10日之前向公众公开公司受益权登记册,任人查阅,在2020年3月30日之前建立信托受益权登记册,供各执法部门查阅。

● 中国香港:立法规定在香港成立为法团的公司,必须取得和保存实益拥有权的最新资料,以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供执法人员查阅;

● 3个皇家属地根西岛、泽西岛和马恩岛,也已联合声明,计划于2022年内立法、2023年前公开公司受益权登记册。

双边税收协议(Double Tax Treaty)

双边税收协议(Double Tax Treaty)

指两个主权国家所签订的协调相互间税收分配关系的税收协定。由于各国的背景差异,尤其是税制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出于维护各自财权利益的需要,两个国家之间通过签订协议来达成的特定税收协定。

 

避免国际偷税、逃税是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之一,对这方面所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 日常的情报交换。缔约国定期交换有关跨国纳税人的收入和经济往来资料。通过这种情报交换,缔约国各方可以了解跨国纳税人在收入和经济往来方面的变化,以正确地核定应税所得。专门的情报交换,是由缔约国的一方,提出需要调查核实的内容,由另一方帮助核实。

2. 转让定价。为了防止和限制国际合法避税,缔约国各方必须密切配合,并在协定中确定各方都同意的转让定价方法,以避免纳税人以价格的方式转移利润、逃避纳税。

OECD关于CRS方面的最新消息

OECD关于CRS方面的最新消息

在2020年3月,为了加强税务、信息交换透明度,OECD全球论坛成立了一个自动信息交换对等审查小组(APRG),用来监督100多位加入CRS协议的国家和地区是否落实AEOI标准。

AEOI标准主要是指:各成员国/地区自动交换离岸金融账户信息标准的实施细节。

 

2020年3月16日-18日,APRG的成员以加拿大为(担任)主席,来自世界各地约90名代表参加了该虚拟会议,会议中指出,为打击在国外持有未申报金融帐户的个人和实体的逃税行为、提高国际社会合法税收能力,APRG小组将进一步完善AEOI框架标准:

1. 要求司法管辖区加强信息交换的安全性,防止外泄以发生违规事件;

2. 讨论已确定的法律空白框架,并对其进行审查和完善;

3. 拟议框架,明确如何有效判断CRS各协议成员“是否有效实施AEOI标准”

 

(图片来源:OECD官网截图)

 

2018年根据AEOI标准进行CRS交换的司法管辖区接近有100多个,其中涉及总资产为 4.9万亿美元。截至2020年2月,签署了CRS协议的100多个司法管辖区之间已经建立了4000多个双边交换关系,这些司法管辖区之间的下一次交换将在2020年9月结束。

(图片来源:OECD官网截图)

 

若要查询各成员之间CRS交换信息的生效或激活日期可在OECD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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