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承安排2.代持收回3.资产保护4.税务优化(IPO)5.婚姻与移民前规划6.保有公司控制权...
信托是英美法系中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它的主要功能是确保私人财产顺利地移交给指定的受益人。境外信托是指在离岸司法管辖区依法设立的信托,在操作上与信托类似,但因为特定的属地对信托的定义、法条相对宽松,或出于特别的政策,使受益人的利益能够得到更多的保护。
海外资产管理和投资的离岸架构有三个核心要素,一为身份转化,二为离岸平台,三为海外信托计划。
构建离岸平台有三个核心步骤,一是选择合法的免税国家身份,二是选择合适的离岸公司形式,三是利用信托计划构建管理结构。身份变更是保证资产安全的重要因素,信息隐私是资产安全的重要前提。海外信托计划是离岸架构搭建的重要组成部分。离岸架构具有信托高效率和安全的特点,已成为一种更具优势的海外投资方案。
作为普通法司法辖区,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经常被选作为财务和资产计划信托的适用法和管理执行地。授产契约和信托声明通常指明信托受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管辖。建立和实行英属维尔京群岛管辖信托的主要法规,为1961年的「受托人条例」。
委托人在设立信托时,希望受托人长期持有家族企业以达到家族财富传承的目的,但往往不希望受托人过多干涉家族企业的运营,更不愿看到受托人出售家族企业的股权。为解决该问题,2004年BVI颁布了《维京群岛特别信托法案》(The Virgin Islands Special Trust Act,VISTA),规定在BVI可设立特别信托。VISTA信托的资产管理和投资可以由BVI VISTA信托持股的BVI公司董事自行负责。
2013年,BVI对VISTA法案进行修订,内容包括:(1)在BVI设立的非VISTA信托,满足条件时,均可转化为VISTA信托;(2)VISTA信托契约并不要求VISTA声明持续有效,即VISTA信托可在信托的有效时间内应用或停止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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