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技术出口的管理
我国对技术出口的管理
我国以贸易渠道出口技术是从80年代开始的。1986年国家制定了我国技术出口的方针、原则和管理制度。我国技术出口应遵循六项原则:
(l)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
(2)符合我国外交、外贸和科技政策并参照国际惯例;
(3)遵守我国对外签订的协议和所承担的义务;
(4)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5)有利于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科学技术进步以及经济技术合作;
(6)保护我国经济技术权益和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地位。
为贯彻上述原则,我国把技术项目分为禁止出口、控制出口(重大技术)和允许出口(一般技术)三大类,并对技术出口项目和技术出口合同实行双重审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