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双龙案:自主研发的无奈之路还是独辟蹊径?(3)
4.3 结果
2004年7月27日,作为新进入财富全球500强排名的上汽集团与韩国债权团签订收购双龙汽车公司的谅解备忘录。
上汽集团获得收购韩国债权团持有的双龙汽车公司48.9%股份的优先收购权。上汽集团收购这些股份后,将成为双龙汽车公司最大的股东。谅解备忘录签订后,上汽集团接着对双龙汽车公司的资产、债务等情况进行尽职调查,与债权团就收购价格和条件等进行最终谈判。同年10月28日,上汽集团与韩国债权团在谈判成功的基础上签订收购合同,完成对双龙汽车公司股份的收购程序。
2005年1月30日,上汽集团向韩国债权团支付5900亿韩元(约5.9亿美元),正式完成双龙汽车的股权交割手续。双龙汽车公司在当天召开的股东大会上通过了公司新章程,并完成董事会增改选。新的公司章程主要修改了该事会组成及债权团相关条款,上汽股份董事蒋志伟作为第一大股东的代表进入董事会。完成收购后,双龙汽车被纳入上汽股份大家庭,双龙产品成为上汽产品系列中一个重要补充。
此后,上汽集团又通过二级市场收购拥有双龙50.91%的股份,占绝对控股地位。自从上汽传出收购双龙以及实施收购以来,上汽股份的股价基本上处于下滑状态,当然这与的减持密切相关。(来源:黄中文《跨国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