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届本科毕业生如何申请澳门大学研究生
澳门大学研究生的申请要求
户籍要求:
若申请人為应届本科毕业生,其现户籍地(即报名时之户籍地)及原户籍地(即入读本科前之户籍地)皆必须属於以下二十五省市及自治区 :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辽寧省、四川省、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东省、陕西省、河南省、江西省、贵州省、云南省、安徽省、山西省、河北省、黑龙江省及吉林省。
若申请人為往届本科毕业生,其现户籍地(即报名时之户籍地)必须属於上述二十五省市范围内。
若申请人為应届本科毕业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课程除外(报读此课程需有两年全职工作经验),可报读所有其他课程。
如為往届本科毕业生:
只可报读工商管理及公共行政硕士学位课程。如报读其他课程,申请人必须参加应届内地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其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规定的一区分数线。
申请人须获得与报读课程相关之四年制本科/学士学位或同等学歷。
成功被录取的学生只获临时录取,待取得本科/学士学位毕业资格及总成绩达到有关学院的要求后,将获正式录取。
申请人学士学位毕业总平均分达到相等於* C 或以上之成绩。(法学院课程除外)
申请人必须具有报读课程所要求之语言能力。
*相等於4分制GPA之2.3分,20分制之14分或100分制之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