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逐利有风险 投资保险要耐心
日前,《中国保监会关于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明确支持民间资本投资保险公司。
2010年5月,《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简称“新36条”)颁布之后,各个行业落实“新36条”的细则陆续推出,此次《意见》的出台也标志着保险行业对民间资本进入保险领域的鼓励和欢迎。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民营资本早已开始试水保险行业。2002年,当时由自然人控制的北京源信行投资咨询公司和北京宝华投资公司接手平安保险原第二大股东招商局出让的全部股权,跻身平安保险当时的十大股东行列,使平安保险成为一家民营资本高度渗透的保险公司。2003年6月,以民营资本为投资主体的民生人寿于北京正式挂牌,其大股东包括万向集团、刘氏家族的东方希望集团和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此后,大量民营资本进入保险行业,并掀起了2004-2005年由民营资本主导的一波扩容潮。
目前,民营资本投资的保险公司既有如平安保险走上综合经营道路的,也有如天平保险等走上专业化的特色经营道路的。尽管在资本总量上与国有资本还相去甚远,但民间资本参与的保险公司数量已超过国有资本控股的公司。
今年4月,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温州调研时就曾表达对温州民间资本投资保险行业的支持。此次《意见》的出台,使得保监会支持民营资本投资保险业的政策更加具体化,尤其是“单一持股比例可以适当放宽至20%以上”等,使得民间资本投资保险行业在政策上有了进一步的放宽。
业内人士表示,更多民间资本的涌入将进一步推进保险行业市场化进程及健康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表示,未来中国的保险市场将像美国市场一样,国有资本应更多地转移到如出口信用保险、农业保险和存款保险等政策性较强、需要政府扶持的保险领域,民间资本将成为保险市场的主角。只有这样,才会使产权明晰,保险公司才会牺牲短期利益获得长期利益,把自己做成百年老店,守信、规范发展。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民营资本的进入在给保险行业带来了活力的同时,其中一些民营企业的急功近利也给保险业带来了一些不稳定的因素。一般来说,寿险公司的盈利周期为7-9年,产险公司盈利周期为3-5年。由于盈利周期较长,一些抱着追逐短期利益目的进入保险行业的民营资本,不仅很难如愿获利,也不利于保险公司的发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庹国柱表示,把投资资本变成投机资本,是民营资本投资保险业的大忌。然而,在保监会网站每月公布的大量股权转让申请中,买方和卖方名单上民营资本屡见不鲜的现象也昭示着,民营资本在保险业短期逐利的情况正不断上演。
这就对监管机构对民间投资的规范和引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次《意见》中,保监会在鼓励民营资本进入保险业的同时,重点强调“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行业基础建设”,业内人士表示,这无疑是在告诉踌躇满志但又有些心焦气躁的民间资本,保险业是个需要长期投资的领域,耐心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