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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产私产混淆不清 300万租金去向不明

  

  ■左起:李永达、罗致光及何俊仁

  近日接连卷入漏报及僭建风波的民主党主席何俊仁,再被传媒踢爆“党产”、“私产”混淆不清。

  素来被视為民主党党產的总部物业,原来是由何俊仁、李永达、李柱铭及一间海外公司所拥有,但何俊仁、李永达等从未申报;民主党每年需要向何等人持有的公司支付约30多万元的租金,而租金用途却不甚了了,并无详细账目公布。对此全不知情的民主党中委大表震惊,指出虽然何俊仁辩称租金收入均用於物业管理及支援民主事业,但欠缺单据為证,难以令人信服,更无法信任其诚信。

  无按规定公布账目

  位於弥敦道恒利商业大厦4楼全层共3个单位打通的民主党总部,民主党领导层多年来多次向外宣称,该单位是民主党自置物业,属党產,又强调点样都有个会址,政党发展不至受到任何限制,早前还向外宣布要另寻较大单位,方便党务发展云。但最后竟被发现,该单位只属於何俊仁、李永达、李柱铭及海外公司共同持有的SOUND FACTOR所拥有,与党產无关,民主党每年还需支付约30多万元租金,而作為公司股东的何俊仁及李永达并无按照规定公布账目情况,亦没有向立法会作出申报。

  据查核,上址由民主党前身的港同盟於90/91年以450万元购入,当时给了2成首期约90万元,做8成按揭,现时升值到约1,500万元。该物业由SOUND FACTOR公司持有,该公司背后被两间公司持有,这两间公司再被数间海外公司持有,这种复杂的关系,令外界难以追查“幕后话事人”的庐山真面目。在08年立法会选举前,其中一间持有SOUND FACTOR的公司突然倒闭,其持有的50%SOUND FACTOR股份,就离奇分摊给何俊仁、李永达及李柱铭持有,何俊仁佔25%、李永达及李柱铭各佔12.5%,但一直以来何俊仁及李永达均没有作出申报。

  总部供楼变交租

  一直以来,在民主党内部议程中,都有拨款给SOUND FACTOR作為租金开支,但只有民主党最核心几位知情,他们一直都不信其他人,就算中委委员都不知情,他们亦从未透露过為何党產都要交租,若用作供楼用途的话,到2000年时已经供满,但仍然要交租;更没有交待,由2000年至今,约300多万元的租金,这笔钱究竟去了哪处?核心人士一句都无提及过。直到最近中委会会议上,仍然需要批准拨款用作交租用途,当时有党员已经心存质疑:物业為何还未供满?

  对党產变私產,多名前民主党党友均感到讶异。因当年李柱铭等核心人士曾不断发放“恐吓言论”,指回归后民主党会受到政治迫害,若总部以租用方式的话,担心会被“拉人封艇”云,於是有热心党友就把单位购买下来,及后港同盟与汇点合併,更改名為民主党,而民主党每月均要交2至3万元租金给SOUND FACTOR,当时大家都认為有关款项是用作偿还按揭用途,多年来并无追问,核心人士亦没有再交代最新进展。

  施展贼喊捉贼

  丑事被揭,李永达就再度施展“贼喊捉贼”的伎俩,声言今日要到廉署举报两间传媒涉嫌作出失实声明,影响选举,企图转移公眾视线。但他这种做法被质疑持“双重标準”,亦有借权力机关打压新闻自由之嫌。

  事件的八大疑点

  ■大股东一时指為支援民主人士,不方便透露;一时又公开指為于品海,似乎刻意隐瞒真正幕后人物。

  ■民主党一时指物业属党员集资购买,一时又指為大股东送赠,哪个才是事实,為何不公开有关文件?

  ■若非党產,為何向外说成是自置党產物业,是否发放失实声明,误导党员?

  ■SOUND FACTOR运作方面,何俊仁初指一切由大股东处理,翌日又改口风,反之大股东无权介入,全由他、李永达及李柱铭全权负责。

  ■如果何有实际决策权,即是有利益衝突,為什麼何俊仁及李永达一直没有向立法会作出申报,且一直强调没有利益衝突?

  ■连日未有清楚交代,於2000年时已经「供满」的党產,為何近十年来还继续交租?

  ■租金用途若一如所言放在民主运动上,為何没有单据為证?如果有,為何不公开?

  ■若然收取的租金是用作支援民主运动,為何不直接使用,而要曲折进行?是否这笔款项根本有“不可告人”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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