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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称原则上不在公眾地方设採访区

  香港中通社 电 香港警务处行动处处长洪克伟2日在公佈上半年工作情况时指,警方一向尊重公眾知情权及传媒採访自由,亦明白配合传媒採访工作的重要。他说,警方原则上不会在公眾地方设置採访区,传媒应可与一般市民一样,自由进出公眾地方。

  新闻工作者在今年年初对警方设置採访区安排表示关注,警方因此对有关政策进行检视工作,并於6月底完成检讨。洪克伟表示,在一些限制公眾人士进出的地方,如边境、机场禁区、大型的庆典和保安行动,或其他紧急事故现场设立的封锁区,警方才会考虑设立採访区,以便利传媒的採访工作。而设置在封锁区外的採访区,传媒可以自由进出。

  他说,若因应现场环境而需要限制记者留在採访区,现场的指挥官需要和传媒作出沟通,并解释有关安排的理据,或经过警察公共关係科新闻室知会传媒。警方亦会考虑在实际情况许可下,在封锁区内设立採访区,以方便传媒工作。但传媒进出这些採访区会受到限制,需要接受警务人员检查其随身物品。如因位置所限或其他的行动理由,未能让所有在场记者採访,警方会考虑採取联合採访的安排。

  洪克伟补充,在检视以上政策时,已考虑来自业界的意见,相信有关安排可以在不影响警方行动,以及便利记者採访之间取得平衡,有关政策亦已於7月起全面实施。

  另外,警方明白与传媒保持沟通的重要性,已经和传媒展开一系列的交流活动,包括两次前线人员与记者的分享会,参观999指挥通讯中心和警察公共关係科新闻室,增加双方对彼此工作的认识,加强合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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