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公司员工每迟到1分钟扣1000元工资
天文台前天早上10时许改发3号风球,“打工仔”需要复工,昨日有市民致电电台投诉指有百货公司要求员工在8号风球除下后的1个半小时内回到公司,每迟到1分鐘需扣1,000元工资。香港百货商业僱员总会批评有关做法不合理,劳工处呼吁僱佣双方应及早协议颱风期间的工作安排,僱主亦应体谅员工的情况。
劳工处吁劳资及早协议
劳工处《颱风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则》中列明,除非工作安排另有规定,僱员一般在8号颱风警告取消后都要复工。劳工处助理处长许柏坤表示,僱佣双方应及早协议风暴期间的工作安排,部分服务性行业,包括医院、酒店或护老院等,因在风暴下需维持服务,僱主应為员工安排交通,若有员工因风暴过后交通挤塞而未能準时上班,僱主应该体谅。
市民任女士昨日致电电台投诉称,指其女儿在铜锣湾某百货公司上班,但公司竟规定员工在8号风球除下后的1个半小时内,回到公司上班,否则便要扣减薪金,若迟到1分鐘,便会扣减工资1,000元,认為有关安排并不合理。任女士表示,因前天颱风后交通严重挤塞,而女儿亦住得较偏远,故此女儿最后需请病假。
工会:做法不合理向劳处求助
香港百货商业僱员总会理事长邓祥胜表示,并未接到投诉指僱主在颱风后的上班安排,但认為上述个案做法不合理,并应向劳工处求助。他指一般做法是员工迟到超过5分鐘后,僱主才会开始扣减工资,而即使扣工资,最多亦只会扣减1天工资,即约200至300元。他又称,希望僱主尽量不要扣人工,而即使要扣薪,亦不能超出按薪金计算的时薪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