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女离家出走贱卖父母家电当生活费
輟学后无所事事的17岁“双失”少女,称与父母沟通出问题,欲搬离家过独立生活,在需钱出走之下变卖父母家当,上月底唤来“收买佬”到蓝田康华苑家中,以1500元贱卖总值逾8万元全屋家庭电器,只留下“迟些还钱”的字条予父母。少女早前承认盗窃罪,昨被裁判官下令还柙,至下月7日判刑。
辩方求情时指,17岁被告李卿良於15岁时已輟学,指其父母昨有到庭支持她,希望法庭对被告进一步索取感化报告后判刑。辩方指被告在本案行為令人有少少震惊,裁判官即表示:是,我做了10多年官都未见过。
辩方续指,因被告在学校得不到同学的认同而逃避,他亦认為被告自私、不理别人感受及做事不顾后果,全因她得不到父母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