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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曲解证监会减负 一年或多收3000万佣金

兴业证券曲解证监会减负政策 一年或多收3000万佣金

上周六,《每日经济新闻》的专题报道《券商经手费五地调查九成券商拒绝下调 股民难享20亿元政策利好》一经刊出,就引起了投资者和券商方面的普遍关注。在报道后,已有券商发布紧急通知,向各子公司以及营业部传达关于下降经手费的相关通知。但同时,仍有众多券商表示,不会相应下调投资者佣金,其中就包括兴业证券。

对于不相应调整佣金一事,兴业证券昨日给出了官方回应。但对照证监会的公文以及交易所的规定,兴业证券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不仅曲解了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而且是有意误导投资者。

统计显示,兴业证券股票交易在证券行业的市场份额达1.67%,如果截留减负款,一年将多收约3000万元佣金。

三项理由拒调佣金

对于拒绝相应调低投资者佣金,兴业证券昨日给出了一套其官方解释。其理由主要有三点:

1,兴业证券相关人士称,此次证券交易手续费是交易所以及中登公司发的通知,并非证监会的官方发函,如果证监会发通知到公司,公司肯定会作出相应调整,但是此次并非明文规定一定要对客户的佣金进行同等的下调,因此暂时公司方面不会下调客户的佣金。

2,“兴业证券自6月1日起,对所有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的客户交易过户费按要求进行了下调。在通知中涉及的其他费用,主要是指证券公司上缴的交易费用,并非普通投资者日常交易所产生的佣金。”也就是说,兴业证券此次仅下调了过户费,但对于佣金中的交易经手费仍未下调。

3,在经手费方面,由于经手费是含在佣金里面的,兴业证券的佣金在全行业已经排在倒数第二了,已经是各地协会的最低标准了,如果要下调佣金,是需要跟协会协商的,再降的话就低于协会的最低标准了。实在不是我们不想降,是真的降不了。当然,如果当地协会决定了下调佣金最低标准,我们也会根据相关地区的政策来下调佣金。

曲解证监会政策

那么,兴业证券的三条理由是否站得住脚?

首先,证监会4月30日发布的公告,至今还挂在证监会官方网站上。公告明确要求,此次降低A股交易相关费用 “将明显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减轻投资者负担”。交易所、中登公司随后调整收费通知的第一句话,也都是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字样。这些信息确凿表明:下调交易费用就是证监会的官方发函。

其次,更为重要的是,兴业证券在回应中,以“其他费用”代替“经手费”等费用,并称“是指证券公司上缴的交易费用,并非普通投资者日常交易所产生的佣金。”这也有掩人耳目之嫌,且再次曲解了有关明文规定。那么,经手费的收费对象究竟是谁,交易所又是如何规定的?

就在6月1日收费标准调整的当天,深交所发布了《深交所收费(及代收税费)明细表》,将“证券交易经手费”的收费对象定义为“投资者”,而非券商。收费对象为投资者的还有证券交易监管费,也包含在佣金之中。相反,收费对象为会员(指券商等会员单位)的收费项目则只有“交易单元费用”一项。

因此,兴业证券所指“经手费为证券公司上交的交易费用”是完全错误,而且是误导投资者的说法。同时,其他多数券商所谓“这项费用与客户无关,仅是券商交给交易所的规费”这种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

拒调佣金 一年或多收3000万

同时,深交所还特别备注说明,“此项费用包含在佣金之中”,既然如此,兴业证券有何理由只相应调整过户费,而不相应在客户的佣金中扣除降低的经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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