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秘公证文书突见天日 ST天龙控制人持股生变
ST天龙一则大股东持股将发生变更的公告,让数份至今不为外人详知、事关控股股东股份变更的“公证文书”浮出水面。
ST天龙今日公告,近日接到大股东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金正”)通知,主要内容为:根据山西省高院执行通知书,东莞金正与青岛太和恒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太和恒顺”)申请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公证处分别作出的(2012)宁南证经内字第3206号、3207号、(2012)宁南证执字第2号公证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通知东莞金正在接到该执行通知书十五日内配合法院完成公证文书所确定的股权变更手续。
2011年年报显示,东莞金正持有ST天龙约3810万股股份,占比18.82%,实际控制人为田家俊。上述股份悉数处于质押中。ST天龙第二大股东为持股4.59%的太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东莞金正一直依靠质押持股换取资金。信息显示,东莞金正所持3810万股股份从2011年6月3日起质押给青岛市担保中心。今年2月,ST天龙公告称,青岛市担保中心于2月16日解除了对东莞金正所持股份的质押后,东莞金正将该部分股权质押给青岛太和恒顺,质押登记日为2月16日。
本报记者查询青岛市工商局信息获悉,青岛太和恒顺成立于2011年10月,注册资金2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法人代表为印证,住所为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227号11号楼6户,经营范围主要为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咨询以及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
不太符合常理的是,ST天龙2月16日收盘价为4.66元/股,东莞金正质押3810万股股份的市值约在1.77亿元。而青岛太和恒顺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实收仅1000万元,即使公司股权质押折扣低至一折,1770万元资金也在刚成立的青岛太和恒顺能力之外,除非青岛太和恒顺在成立短短几月内有大笔盈利或者从外部获得借款。
在简短公布上述质押信息后,东莞金正和ST天龙再未披露相关关键信息。
事实上,因股价连续触及涨跌幅限制,ST天龙3月13日、4月5日以及5月7日先后发布三个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皆称经向管理层及控股股东东莞金正询证,除已公告的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董事会也未获悉有根据《股票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