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科被否证监会明示三大原因
*ST华科方案于今年3月7日被否,证监会近日披露了被否的原因。
证监会网站公布的“关于不予核准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定”显示,*ST华科方案被否有三大原因,包括公司正处在立案稽查阶段、原大股东缺乏履行承诺保障和新注入资产资金来源不明并存有代持股份规避监管等。
据证监会网站披露,证监会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ST华科预案,给出否定意见,认为“目前处于立案稽查尚无结论阶段,不符合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条件;原控股股东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缺乏履行承诺的保障措施;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和淄博金召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的资金来源及股份代持行为涉嫌规避有关监管部门的规定”。
*ST华科的方案披露于2011年4月末,方案中提到了立案调查的风险。*ST华科早在2010年8月26日就接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通知,公司因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而被山东监管局立案调查。截至方案签署日时,*ST华科尚未收到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结论;当时公司表示,立案调查事项可能对本次重大资产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时至今日,被立案稽查果然成为方案被否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