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公司治理连曝漏洞
法定任期最多只有三年的董事会严重超期服役,公司却仍然没有换届的打算,这样的事发生在北新建材(000786)身上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而且,作为一家国资控股的公司,北新建材还存在着违规聘任独立董事的现象……
董事会超期服役
截至目前,北新建材的重大公告都是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名义对外发布的,但记者注意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存在着严重超期服役的现象。记者查阅了北新建材的历史公告发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是2008年7月21日的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据此计算,到目前为止,北新建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达到了三年零十个月。然而实际上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任期最长为三年。这也意味着,北新建材的第四届董事会处于严重超期服役的状态。
上海华荣顾问事务所顾问许峰告诉记者,北新建材董事会超期服役,不仅违反《公司法》,而且也违反了自己的公司章程。《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同时,北新建材现行的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也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满,可连选连任。
既然《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均规定北新建材董事会任期为三年,那么北新建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目前处于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的状态。为何在明显违反了《公司法》和公司自己的章程情况下,北新建材仍未改选董事会?在许峰看来,北新建材的做法实在令人费解,如此一来,北新建材不仅置《公司法》于不顾,而且其公司章程也形同虚设。
公司早有“案底”
尽管北新建材第四届董事会已经处于超期服役的状态,但公司方面似乎一直没有换届的打算。记者查阅了北新建材2008年7月以来的所有公告,未发现北新建材有延长董事会任期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也未发现北新建材有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打算。
实际上,董事会违法超期服役的现象,在北新建材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该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也同样存在着类似的情况。据悉,北新建材第三届董事会产生于2003年6月28日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直到2008年7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产生前,第三届董事会一直在任,其任期更是长达五年,明显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在公司治理上,北新建材虽然也具备了相关的制度,但不少仍是形同虚设,第三届董事会运转了五年多,严重违法。第四届董事会也已超期近一年,亦属严重违法。”许峰表示。
违规聘任独董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北新建材不只是在董事会任期方面存在不合规甚至违法之处,而且在聘任独立董事问题上也存在违规现象。查阅北新建材的历史资料不难看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两名独立董事引起了业界关注,他们分别是郑家运和徐经长。
公开资料显示,郑家运早在第三届董事会时就已经是北新建材的独立董事,担任北新建材独立董事至今已有9年。同时,徐经长除了担任北新建材独立董事之外,还同时担任北京城建、荣之联、宝莱特、全聚德、奥康国际等5家公司独立董事,此人至今已是至少6家公司的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