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大地案开审 “云南花王”何学葵当庭翻供
7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赵海艳涉嫌犯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称:2004年至2010年间,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成员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赵海艳为了虚增资产、虚增收入以达到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目的,登记注册了一批由绿大地公司实际控制或者掌握银行账户的公司,并利用相关银行账户操控资金流转,采用伪造合同、发票、工商登记资料等手段,少付多列,将款项支付给其控制的公司,虚构交易业务。
该公司后,还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披露包含虚假财务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在证监会介入调查时,为掩盖财务造假事实,故意销毁相关会计凭证。为此,公诉机关认为,应依法以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伪造金融票证罪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分别追究被告单位绿大地公司及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