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与买壳的区别
公开发行即第一次向一般公众发行一家风险企业的证券,通常是普通股票。是风险资本最理想的退出渠道,其投资收益也较其它方式高,大约占美国风险投资退出量的30%。无论风险投资公司还是风险企业的管理层都比较欢迎退出方式,但退出周期长、费用高。目前,我国企业有直接和买壳两种途径。
(1)直接。可分为国内直接和国外直接。现阶段我国的主板市场对高新技术企业变现的障碍主要表现在:第一,主板市场对公司要求较高,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很难达到要求;第二,主板市场上的法人股、国有股不能流通和交易,这与风险投资通过股权转让撤出风险资本实现收益回报的根本目的相矛盾;第三,在服务于国企改制和扩大融资渠道的政策下,以非国有为基本成分的高新技术企业很难进入主板市场的通道。能够公开的企业数量有限,限制了其作为风险资金“出口”的作用。到国外直接对国内众多企业来说显然缺乏实力。
(2)买壳。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公司中陆续分化出一批业绩不佳、难以为继的企业,这些企业因仍保有资格,被称为“壳公司”。“壳公司”因其拥有资格而成为其他欲进人证券市场的企业利用的对象,日渐成为证券市场上的稀缺资源。买壳是指非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和股票交易规则,通过协议方式或二级市场收购方式收购公司,并取得控股权来实现间接的目的。买壳通常由两步完成。第一步非公司通过收购公司股份的方式,绝对或相对地控制某家的股份公司;第二步资产转让,公司反向收购非公司的资产,从而将自己的有关业务和资产注入到公司中去,实现间接的目的。目前通过收购国家股而达到买壳的较多,通过收购社会公众股来达到目的,到1998年底,成功的案例仅有北大方正收购延中实业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