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司法移交 数千“企业职工”变身公务员
“从7月起,我就是一名真正的人民法官了。”昨日,昆明铁路局一位基层法官对《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记者说。
就在一个多月前,刚刚经历昆明铁路司法两院移交地方的他,还对本报记者强调:无论如何,一纸移交协议抹不去他身上的铁路气质。
“断粮”推动改制
铁路司法机关移交地方的这一轮改革,启动于2010年年底,最初却迟迟得不到实质性推进。
2010年12月的全国铁路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就曾传达了中央关于铁路司法改革的精神,要求完成铁路法院、检察院的各项移交工作。但直到今年年初,完成移交地方工作的铁路法院、检察院屈指可数。
据本报记者了解,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各地方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今年6月底之前,完成铁路检、法两院向地方移交的工作。此后,陆续有铁路法院、检察院被移交地方,进入5月,更是出现了“扎堆”移交的现象。仅5月4日一天,就有湖北、云南、重庆三个省份完成移交。
这次为什么能够推进了?根本的原因在于,铁道部此前已经表态:对铁路法院、检察院的经费保障,维持到今年6月底为止。因此,地方铁路检、法两院若不能按时完成移交,就要面临“断粮”的窘境。
于是,临近大限,各地铁路两院扎堆移交地方。这场规模浩大的剥离行动,涉及30多个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以及100多个基层两院,涉及数千名法官、检察官,被专家称为中国司法的大事件。
本月2日,最高检发布消息称,截至6月30日,全国17个铁路运输检察分院、59个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已全部分别移交给所在省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法院方面,已有黑龙江、新疆、福建、辽宁、吉林等多个省份的铁路法院在今年6月底之前与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签署了移交协议。虽尚未有消息显示铁路法院已全部移交地方,但存在于中国司法系统30多年的铁路独立王国被彻底“拆墙”,已是指日可待。
不过,工作衔接、人员身份转化、经费保障、部门协调及利益调整等复杂问题的解决尚难一蹴而就。
西安是全国首个同时完成铁路检察院、法院移交工作的地方,当地铁路两院移交地方已近半年。昨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刘秦瑜对本报记者称,到目前为止,所有工作均未发生变动,7月,才是变化的开始。
“司法机构不涉及铁路核心利益”
作为中国司法体系中的一个堡垒,“铁路司法”已存在30多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铁路曾仿照苏联模式建立起公安系统。1982年,出于“严打”需要,又自上而下建立了三级铁路运输法院和铁路运输检察院,从而形成了一个独立的铁路司法体系。
由于关键的人事和财务权受控于铁路部门,铁路司法的公正性与合理性一直备受争议。“儿子审老子”、“自己人审自己人”的质疑声音从未间断。在部门保护主义和企业本位主义思想的左右下,铁路司法部门利用其在涉及铁路案件上具有的优先管辖权,在案件审判中偏向铁路部门的司法不公问题屡有发生。对于这种“企业办司法”的荒唐现象,社会上要求其改制的呼声由来已久。
事实上,早在上世纪80年代,铁路司法就经历过几番未果的改革。2010年12月,中编办、最高法和最高检又联合签发《意见》,就细则和截止期限(2011年6月底)都作了明确规定。但直到铁道部作出“断粮”的表态,铁路司法改革才进入实质性阶段。
“移交如此顺利,主要得益于铁道部真心肯放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对本报记者称,司法机构不是涉及铁路核心利益的部门,铁道部大方移交,一方面可以减轻人事负担,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向社会展示其改革的姿态。
移交后的喜忧
就各地的情况来看,整个移交过程平稳且顺利。据了解,各地铁路法院均成立了移交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相关工作,并将人员档案、经费、物资和装备登记造册,保证各类报表数据准确无差错,确保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刘秦瑜称,西安铁路局两院移交地方近半年以来,所受理的案件性质暂时没有发生变化,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但7月才是新的开始,而且职工将第一次面对其最关心的待遇问题。
对于铁路司法部门的职工来说,最忧虑的就是薪酬的降低。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位内部人士透露,根据职位的不同,职工工资在移交后有较大降幅,减少三成到五成不等。
同样的问题也困扰着其他地方的铁路两院。据媒体报道,太原铁路局一名副科级铁路法官原本月收入为6000元,而同级别的地方法院法官月工资还不到3000元。从7月起,这些铁路法官的工资将执行地方标准。
薪酬之外,人事问题上的不明晰更让职工喜忧参半。为完成各项移交工作,各级铁路法院、检察院在改制完成前有3年的过渡期。2009年,中央编办下发通知,提出铁路公检法干部要从企业职工转变为公务员,铁路两院的人事被冻结,以便利今后的转制。人事冻结已近3年来,各单位出现青黄不接的状况——新人不进,老人不退,能人“不升”。
武汉铁路局一工会负责人对本报记者称,随着移交工作的完成,铁路两院人员的身份由企业人员变成国家公务员,对于这一点,年老和年轻员工似乎态度不同。
老年员工虽对铁路文化有所眷念,但更喜于退休后能享受国家公务员的待遇。在他们看来,虽然眼前工资减少,但福利标准将向公务员看齐,这对即将离退休的老员工来说益处颇多。
年轻员工则不然,除了收入减少,他们更担忧的是业务领域的变化和办案压力的增加。如何在一系列未知的挑战中实现自身的发展,成为他们最为忧心的问题之一。
刘秦瑜称,虽然目前工作未发生任何变化,但未来办案领域和对职工的要求都可能会发生变化。
从办案业务领域来看,铁路法院的民事案件主要是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工程合同纠纷、铁路系统内部经济纠纷。这些案件都跟铁路有关,内容相对简单,且数量不多。但改制后,涉案领域发生变化,对已经习惯审理单一案件的铁路法官来说将是一个挑战。
从办案数量看,原先的铁路法官、检察官未来的压力将难免增加。以西安为例,刘秦瑜介绍说,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实际办案人员100余人,每年承接的案子约300件。而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每人每年的办案量则在两三百件。
移交只是变化之始
刘秦瑜表示,铁路两院目前只是“挪了窝”,是否会发生质的改变,7月便可窥其端倪。
随着移交的全部结束,一线员工的心态也在发生着变化。昆明铁路局上述基层法官昨日在电话中称,移交让他的生活发生了改变,感觉自己成了真正的法官,“过去,我们总是得不到外界的尊重,连我们自己都认为自己是穿着制服的铁路员工。如今铁路司法交接完成,我们从企业职工变为公务员,判案也可以挺直腰板了。”
他说,从7月起,他领的薪水来自国家,而非企业,一切也许将从此发生改变。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所研究员陈元龙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铁路两院顺利移交地方,这一步意义重大。移交的完成从根本上改变了财政和人事的源头,对司法公正有重大意义。
但他同时表示,移交的完成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是改革的开端,“要改变管理机制并不难,难的是如何走向正规。”
在陈元龙看来,不仅人员、编制、经费保障需要明晰,更重要的是要完善移交后的顶层设计,“例如不少铁路两院划归地方后,都需要解决原先业务和人财物跨区域的局面,怎么设计好机构设置才是保证工作有序进行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