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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沧州炼油厂爆炸无人员死亡 属安全责任事

  中广网石家庄6月12日消息(记者杜震)2012年6月12日上午9时51分,沧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接到报警称,位于沧州市交通北大街50号的沧州炼油厂聚丙烯车间发生爆炸,支队立即启动沧州市化危品处置预案,一次性调集市区六个现役中队、21辆消防车、108名官兵赶赴现场处置。

  经初步了解,2012年6月12日9时50分许,该车间楼上突然发生爆炸。经现场询问技术人员得知,爆炸时当班人员已撤离,仅有一名工作人员被碎玻璃划伤。炼油厂消防队及六个现役消防中队分南北两侧对爆炸引发的火灾进行控制,12时许,爆炸现场火灾被扑灭,12时20分消防力量撤离。

  事故发生后,消防支队火灾调查人员及时对外围现场进行了勘验,并对聚丙烯车间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走访,对巡查记录,检修记录进行了调阅,并进行了拍照。认定此次事故属于安全生产事故:聚丙烯生产装置周围建筑的墙体、玻璃及房间吊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破坏,且该生产装置上的一些设备零件被抛出,说明有冲击波产生;爆炸物认定为丙烯;爆炸物来源为3#聚合釜投料口处崩开死堵的泄漏处(死堵系用来向聚合釜投放催化剂和活化剂的装置);火源为泄漏处泄漏的活化剂(活化剂遇空气后会起明火)。

  目前,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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