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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公布部分不合格胶囊剂药品名单

  卫发明电〔20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4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查处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使用铬含量超标胶囊行为的通知》(国食药监电〔2012〕6号)。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维护患者权益,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药监部门召回本通知附件所列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检验不合格批次药品。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立即暂停购入和使用本通知附件所列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所有胶囊剂药品,待检验合格后方可购入和使用。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立即暂停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通知》(卫发明电〔2012〕6号)有关要求。

  卫生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附件

  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

生产企业 药品名称 批号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盆炎净胶囊 20110201
苍耳子鼻炎胶囊 20110903
吉林省辉南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抗病毒胶囊 091102
丹东市通远药业有限公司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20120104
20111203
20120202
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 脑康泰胶囊 1109206
1108204
愈伤灵胶囊 1109201
1111206
1008205
1110208
四川蜀中制药有限公司 阿莫西林胶囊 111102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断血流胶囊 20111001
清热通淋胶囊 20110901
20111005
20111007
通化盛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胃康灵胶囊 110701
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降糖宁胶囊 101201
炎立消胶囊 110601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芬布芬胶囊 100906
酚咖麻敏胶囊 111010
1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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