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家电推广细则发布 热水器补贴最高600元
据新华社电 空调、平板电视、电冰箱、洗衣机和热水器等五大类节能家电产品推广实施细则日前已全部印发。推广期限暂定为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
实施细则规定,支持推广的高效节能家用电冰箱为能效1级的电机驱动压缩式家用电冰箱。支持推广的高效节能电动洗衣机为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额定洗涤容量在1千克以上和13千克及以下的家用电动洗衣机。
支持推广的高效节能家用热水器有三类:一是能效1级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二是贮热水箱容积在0.08~0.60立方米之间且能效2级及以上水平的紧凑式、分体式家用太阳能热水器;三是能效性能系数COP达到3.4W/W及以上的静态加热式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机),性能系数COP达到3.7W/W及以上的一次加热式和循环加热式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机)。
高效节能家电补贴标准
家用电冰箱:70~400
电动洗衣机:70~260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 200~400
高效太阳能热水器:100~550
高效节能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机): 300~600
(单位:元/台)
消费者如何享优惠?
1.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填写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补贴确认单
3.由推广企业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消费者,并与中央财政据实进行清算。由于补贴资金属于价外补贴,推广企业需按产品的实际销售价格(即补贴前价格)开具销售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