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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环评擅自开工 两央企项目被环保部罚款停工

环保部因”中石油”、中国国电旗下两项目环评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责令两公司工程停止建设并各处罚款二十万元

【财新网(”微博”)】(记者 路炳阳)5月22日,环境保护部(下称环保部)公布了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0857.HK/601857.SH,下称中石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下称中国国电)两家公司旗下工程项目停止建设,并各处罚款二十万元人民币。这是环保部今年首次向央企旗下公司开出罚单。

受处罚的两个项目分别是中石油的中卫-贵阳联络线工程和中国国电谏壁发电厂5万吨级煤码头工程,均是因为报批的环评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

就此,财新记者联系到了中国国电谏壁发电厂宣传部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已经停止了项目建设,正在补充与周边环境有关的资料,包括降低灰尘的措施,下周将重新上交环评材料报批。工作人员补充称,项目最终通过环评应该没有问题。

而中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对此处罚未予置评。

据公开资料显示,中石油中卫-贵阳联络线工程起自宁夏中卫,止于贵州贵阳,途径甘肃、陕西、四川、重庆,全长1598公里。该管线建成后,将在中卫与西气东输一线、二线对接,在贵阳与中缅管道对接,实现国家能源大动脉的连接。

中国国电谏壁发电厂5万吨级煤码头工程为1座5万吨级卸船码头、1座引桥及配套装卸设施。码头年设计卸煤量380万吨,全部为进口煤。总投资2.955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72万元。工程于2010年底开工,原预计2012年5月底建成交付使用,2012年12月投产。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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