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鼓励民间投资细则将密集出台
五六月份将陆续制定出台一批实施细则;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承认,”金融”、能源等重点领域开放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财新网(”微博”)】(实习记者 杨白冰)继铁道部、卫生部之后,中央部门为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健康发展而制订的细则将密集出台。
国家发改委有关方面负责人5月22日表示,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开展工作,5、6月份将陆续制定出台一批实施细则。国家发改委负责的“在安排政府投资时对民间投资一视同仁”、“加强民间投资监测分析”、“鼓励引导工程咨询机构服务民间投资”等工作任务即将出台实施细则。
据称,有的部门取得阶段性进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已起草完成实施细则初稿,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证监会、国资委的实施细则正在履行报批程序。电力、石油天然气领域的实施细则制定工作也正在抓紧进行。
铁道部5月18日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称,将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对民间资本不单独设置附加条件。凡符合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民营企业,允许参与铁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以及建设物资设备采购投标,还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参与建设铁路干线等。
交通运输部4月13日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的实施意见》,在发挥民间资本作用,推进交通运输发展,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服务、新兴业务等领域,为民间投资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
不过,各界关注的金融、电信、石油石化等领域,开放民间资本仍无明显进展。在金融领域,目前仅有国务院3月28日批准实施的《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将“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作为内容之一。该方案提出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而回避了发起设立商业银行等关键内容。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2010年5月印发实施。据发改委称,民航、医疗卫生、工程技术研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民间投资统计工作等方面已出台了相关实施细则。有17个省份出台了当地细则。
这位负责人承认,“新36条”贯彻落实工作的整体进展还不够理想,一些配套政策措施尚未出台,特别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金融、能源等重点领域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与国务院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与民营企业的期待相比,还有不小差距。
今年2月,国务院明确了今年上半年制定出台民间投资实施细则的时限要求,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批转的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七个领域列为2012年需要重点落实的工作任务,明确要求抓紧制定出台实施细则。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当时曾表示,上半年一定要把“新36条”的实施细则制订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