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ICICI银行对介入微型金融传统模式进行革新
尽管南亚次大陆成为了微型金融机构的热土,但在南亚各国盛行的自助组模式(SHG Model)均无法解决降低坏账的问题;至于大型银行向微型金融机构贷款、后者再向贫困个体贷款的金融中介模式(Financial Intermediation),尽管解决了坏账问题,却又令最终借贷者承担了整个复杂过程产生的所有交易成本,且令资金短缺的微型金融机构承担过大风险。
印度工业信贷投资银行(ICICI)是该国第二大银行,曾为其微型金融业务部门工作超过三年的Bindu Ananth对此察觉到,这家前东主以甚具创造性的方式,实现了将信贷风险自微型金融机构剥离、同时又能让贷款银行避免面对大量坏账,这就是伙伴模式(Partnership Model)。截至2004年12月,ICICI银行与印度境内多达30家微型金融机构进行合作,提供了总额达5500万美元的贷款,而在该行奉行金融中介模式的2001-2002年间,其向微型金融机构的贷款总额从未超过500万美元。
自助组模式与金融中介模式
要弄明白为何ICICI银行对介入微型金融的传统模式进行革新,需要回顾在七八年前仍然广泛盛行的两种传统模式。
其一是自助组模式。这一模式曾经为多达2000万南亚次大陆的人口服务,影响深远。“在这一模式下,通常以NGO身份出现于台前的自助促进机构(SHPI),帮助对大约由15至20人组成的自助小组进行 孵化期 培训,随后将这种小组与银行对接,让后者对该小组提供贷款。”Ananth说。
ICICI银行曾对自助小组模式进行改进,借助由自助小组的推进者、协调者与银行员工组成的多级网络,实现了只通过20位银行员工就能管理上千个自助小组。
但这仍然无法实现规模化运作。Ananth解释称,自助促进机构的问题在于,他们本身并非贷款者,他们多数是不愿承担信贷风险的或社会组织,银行才需要100%承担信贷风险;反过来,正由于不必承担风险,同时本身亦不自这种中介活动中谋利,自助促进机构为银行提供低风险、高质量的自助小组的动力亦并不高。但“这个问题并没有反映到贷款银行的坏账率中,事实上,银行提供的数据指自助小组的还款率相当高,部分原因或在于银行通过自助促进机构完成的贷款额很低,加上一些大型的自助促进机构为了保持自身名誉,以高成本运作的代价保证了其所组织的自助小组的高质量。”Ananth认为,这意味着来自不同自助促进机构所组织的小组的还款额差异巨大。
其二是金融中介模式。该模式需要微型金融机构直接借入商业贷款,再以此对其客户进行放贷。在发现自助组模式的缺陷后,商业银行别无选择,令此模式在2004-2005年间亦被广泛运用。在该模式下,银行根据微型金融机构本身的信贷状况(而非微型金融机构最终客户的资产状况)进行放贷。
问题在于,微型金融机构自身的资产极为有限,这令其自银行的借贷难以获得最优惠利率;同时,银行与微型金融机构的双重信贷监察以及由此产生的高利率,最终均由微型金融机构的客户承担。因此,尽管微型金融机构会在该模式下尽最大能力保证ICICI银行放出的贷款安全性,但效果却与普惠的目标有所背离。
更大的问题是,“商业银行尽管有意愿放出更大规模的贷款,但有能力保证这笔贷款安全性的微型金融机构却寥寥无几,这最终令大量的贷款需求无法得到满足”。ICICI银行的资料如是指出。
金融伙伴模式的创新
自2002年始,ICICI银行就开始研究如何克服上述两种模式的弊端,并为之设定了新模式要达成的三个目标:首先是将信贷风险从脆弱的微型金融机构剥离出来;其次是寻找让微型金融机构为贷款的商业银行监察信贷风险的动力;再次是令微型金融机构得以实现规模化运营。
ICICI银行在三个方面举起了手术刀。第一个解决的问题是放贷对象。该行启用了自助组模式的操作,即商业银行直接面向最终借贷的客户、而非微型金融机构进行放贷,这令微型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无须承担有关贷款的重负,从而无须满足繁琐的银行监管规则。若不幸碰上微型金融机构破产或停止运作的局面,银行亦能通过让另一家微型金融机构接手管理来最终收回贷款。
但这也意味着银行需要依靠微型金融机构去监督信贷风险,ICICI银行给出的解决方案是保证金制度。“为了促成微型金融机构在仅作为中介的图景下仍积极监督贷款质量,新模式要求微型金融机构提供保证金(典型要求是一笔 首先违约保证金 ),从而在一定限度内与银行分担信贷风险。”Ananth说。
在出现违约的情况下,首先违约保证金将令微型金融机构分担银行一定份额的损失,通常为5%-20%,视乎具体机构的资金储备以及成熟度。这与“部分担保”不同,后者要求担保人承担高达50%的违约损失。
同时,为了支付交易成本并获得微利,微型金融机构在这一模式下会对借贷人收取服务费,这意味着违约率越低,微型金融机构的利润就越高。长期下来就能累积成机构自身的资本,从而令其拥有自身的核心一级资本。理论上,这将令微型金融机构有很强烈的动机去预防违约的发生。
还需要指出的是,贷款的商业银行只收取固定的利息,将因“超预期的回收贷款”或“低于预期的回收贷款”的波动向微型金融机构传导,这保证了银行这笔贷款的稳定性,令其甚至达到AAA级资产的风险回报率。这也为二级市场对有关资产进行交易打开了标准化的大门。
最终要解决的问题是提升微型金融的规模。这又源自第二步解决方案隐含的问题:微型金融机构如何获得风险资金以满足首先违约保证金?“ICICI银行演化出甚具创造性的思路,以向微型金融机构同时提供债券以及夹层融资的方式来应对。”Ananth解释,在向最终客户提供贷款的同时,ICICI银行也向相关的微型金融机构提供等额于其首先违约保证金的透支额。这笔透支额只存在于账目上不会动用,只有在违约发生时,微型金融机构才能使用这笔透支额来支付。
这样做不单解决了保证金来源问题,也为微型金融机构提供了确切的资产,从而令后者能自资本市场进行融资。这将大大改善微型金融机构的资金状况甚至回报率,能让其以没有资产实体的壳公司身份运作,而对其实质运营又不产生任何影响。
证券化吸引更广泛投资者
伙伴模式之下的微型金融,为更广泛投资者的参与预留了空间,而这又是通过证券化的路径实现。在资产证券化后,银行间可以互相交易自身的微型金融业务资产。
而若仔细分析,微型金融资产具有诸多适合被证券化的特质。例如安全性(自助组每周均召开会议,意味着频繁定期的互相监督)、低违约率(印度微型金融的违约率在5%以下)、去风险化(单笔贷款自25-500美元不等,而且在2005年左右出现了贷款保险)、周期性(微型金融机构以周为单位回收贷款)、同一性(大部分印度的微型金融机构放出的贷款都有相似的风险水平)。
即便如此,不少商业银行和专业投资者对微型金融仍然感到陌生,他们对微型金融各种模式的区别也所知不多。此时就需要对其微型金融证券进行信用优化,以为投资者提供额外的“保险”。
其中一个可行的方法是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证券发行和信用优化。Ananth指出,在美国,就有包括联邦房屋署以及联邦住房贷款抵押集团两个机构,来推动抵押市场的发展。在印度,具有类似功能的机构也已经冒出水面。其中,ICICI银行便与美国孟加拉乡村合作成立了印度乡村资本(Grameen Capital India)。
ICICI银行的阶段性目标,是与200家微型金融机构展开合作,覆盖63万个印度乡镇,为4000万此前无法享受银行服务的客户提供贷款。若一切顺利,这一创新的伙伴模式将成为ICICI银行壮大微型金融业务的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