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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福林:银行收费价目公示流于形式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5月7日对第一财经记者透露,4月中下旬,银监会曾下派了18个督查组,分赴全国各地,督导银行业整改不合理收费的问题。此后不久,一次银监系统内部会议上,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当场点出了银行业在这方面存在的五大关键性问题。

知情人士称,在此次会议上,尚福林要求银行结合本行的发展战略、竞争定位和市场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经营计划和考评办法,防止出现业务发展年年加速、绩效指标层层加码、各级员工人人加压的现象,从源头上杜绝各类不规范经营和不合理收费。

尚福林指出的五大问题具体包括:其一,银行收费价目公示流于形式,存在价格公示不全面、查询不方便、客户难以获取有效信息的现象。

“目前各家银行已按照银监会规定对收费价目进行了公示,但在一定程度上还流于形式。”上述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称,银监会督查发现,大部分银行的价格公示渠道仅限于营业网点,不便客户通过网络进行查询;有的银行公示位置不醒目,服务项目的效用功能和收费依据表述不清晰。

其二,整改方式简单,不同机构之间的处理结果存在较大差异。一些银行针对自查发现的收费问题,没有全面系统地梳理和整改业务流程;而是简单地采取退还款项的处理方法,造成同质同类收费问题在不同银行之间的处理结果存在较大差异。甚至同一家银行的不同分支机构之间也有差异。

其三,内部授权不明确,价格浮动存在随意性。上述知情人士称,一些银行的多项收费标准只笼统规定为“协议定价”、“按一定比例收取”或“按合同约定收取”;还有一些银行允许分支机构对价格的浮动范围是从0到100%。凡此种种,都会造成分支机构完全依靠主观判断,价格浮动缺乏合理性。

其四,治理工作不配套,新价目执行存在困难。一些银行虽已完成对收费价目的梳理和调整,但未相应调整有关系统。柜面人员操作只能根据新制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手工操作。

最后一点被认为是银行乱收费的“病根”——绩效考评不够科学,经营导向存在偏差。

知情人士援引尚福林的话表示,不合理收费和附加条件问题归根到底与不科学的绩效考评机制直接相关。举例而言,比如浮利分费(即将利息化为费用收取,变相提高利率),由于总行考核中间业务收入,分支机构就把一部分上浮利率的收入转为财务顾问费。

实际上,这种做法完全属于人为调整收入结构,不仅没有增加银行的收入总量,反而因为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被客户认为是不合理收费,损害了银行声誉。对于上述病根,监管层要求银行要调整绩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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