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法台北首尔 香港实施专用袋弃废物
■图为今年初环保团体建议征收垃圾费。资料图片
港府今年初就都市固体废物徵费諮询公眾,共收到逾2,300份意见书。在多个方案中,以按废物量收费最受公众支持,但须解决全面改变目前废物收集系统的安排,当局或须仿效台北和韩国首尔做法,须使用专用袋弃置废物,并要引入全民监察的奖励制度,鼓励市民举报可能出现的非法倾倒废物问题。
提出4大废物收费模式諮询
环境局今年初公布的諮询文件中,提出4大废物收费模式,包括「按量收费」,即按实际废物量「多弃多付」,形式包括以每户或整幢楼宇废物量多寡收费;「按近似量收费」,即把废物收费与用水量等指标掛;不论废物量多寡的「定额收费」;以及向工商业收费的「局部收费」方案。在諮询文件中,当局尚未交代收费水平和实施时间表。
当局收到的公眾意见中,以按废物量收费最受公眾支持,即目前台北及韩国的做法。以台北為例,当地正推行「废物随袋收费」,市民需购买专用废物袋,并要在特定时间及地点把废物「交收」,当局会拒收不使用专用废物袋的废物。
同时,台北亦因应多层大厦的住户,容许他们使用普通废物袋,清洁工人会把废物再装入大型专用废物袋。
本港若要採用废物按量收费,便要根本改变目前的废物收集系统,不可让市民随意把家居废物弃掉,或须仿效减少街道公共废物箱,甚至要採用台北和韩国的做法,设立监察机制,由市民和物业管理人员共同承担监察非法弃置废物的责任,监察有否非法弃置废物的情况。以韩国首尔為例,举报者可获成功检控个案罚款金额的80%為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