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金融深化合作内容
■ 在深圳前海地区探索开展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先行试验,推进港深之间的相互投资及金融合作
■ 推进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广东省继续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创新粤港澳三地人民币业务
■ 继续来港发行人民币国债;安排境内银行及企业来港发人债
■ 继续扩大人民币在境外使用。支持第三方利用香港办理人民币贸易投资结算,发展离岸人民币贷款,加强离岸產品如存款证、贷款、汇率、交易產品、信託產品及人民币定价黄金產品等
■ 研究降低香港金融机构申请QFII要求;提高RQFII的投资额度,扩大试点机构范围,放宽股债投资比例
■ 推出两地相互掛牌的ETF
■ 允许港资银行从事证券公司存款业务;支持香港金融机构设立合资证券、管理及期货公司
■ 研究深化内地与香港商品期货市场合作
■ 支持符合条件的内企来港,特别是中小企
■ 支持内地机构在港设立自保公司
■ 加强粤港保险研发、业务经营及运作管理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