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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署建议特首外访住宿订适当规例

  中新社香港5月31日电 香港特区署31日就行政长官离港职务访问的酒店住宿安排发表报告,建议行政长官办公室订立适当的规例和原则,以作出恰当和合理的决定。行政长官办公室整体接纳有关建议,亦已将报告交给候任行政长官办公室参考。

  署报告指出,特首曾荫权在本届任期内,有55次外访,每次职务访问(获赞助的访问除外)的酒店房租,均超出标准膳宿津贴额的六成。报告指出,有关行政长官职务访问的酒店住宿安排,包括住宿等级,要顾及有关使用公帑的“适度和保守”原则,以及合乎行政长官作为香港特区首长的身分,并充分印证香港在国际上的地位。

  报告建议行政长官办公室采取所需步骤,确保酒店住宿开支恰当、合理,以及切合当时情况,同时应符合政府政策及程序。如有例外情况,应征询行政长官的意见。至于向行政长官发放经调高的膳宿津贴,报告建议征求行政长官办公室常任秘书长的批准,以发挥制衡作用。

  署亦建议行政长官办公室考虑主动披露行政长官职务访问的开支。此外,报告提醒香港驻海外经济贸易办事处或部门在作出住宿安排时,精简参与预访的人员数目。

  行政长官办公室感谢署短时间内完成审查工作,并且认同报告所确立的大原则,整体接纳有关建议。行政长官办公室表示:“正如报告指出,目前的安排有不足之处。为此,报告提出了多项建议,改善有关的安排,令规则和审批过程更加严谨,当众包括制定内部规例、对不同等级的住房作更透彻的评估、主动公开有关的外访开支等等。我们整体接纳这些建议。”

  由于建议影响日后行政长官公务外访的住宿安排,行政长官办公室已将报告交给候任行政长官办公室参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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