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卫生部门建议医院自费聘警察应对暴力事件
中新网5月18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面对开枪、打人、言语恐吓等医院急诊室的暴力事件一再发生,台湾医界及民意代表纷纷要求公权力介入阻遏。台湾卫生部门医事处处长石崇良17日认为,医疗机构可以自费申请驻卫警察,费用自付;但警政部门则表示目前人手不足,建议医疗院所多利用警民联机,警方也会加强巡逻。
台湾“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当天就急诊困境等问题进行项目报告,有急诊室医师形容自己就像在“地狱”里工作。急诊医师萧蔚全指出,他的学长5年前任职“卫生署”医院急诊室时,被人在脖子砍了一刀,当场血流如注;经输血3000cc抢救,事后留下一眼无法闭合的后遗症,打官司5年没有结束,现在自行开业,退出急诊。
台湾急诊医学会、急诊管理学会发出联合声明,要求警察必须进驻急诊室,门禁管制必须严格,对闹事或行使暴力者必须严惩,把医院暴力纳入公共危险罪;唯有如此,才能让医护人员免于工作时的恐惧,同时也充分保障病患就医时的安全。
“立委”刘建国参考媒体报道指出,今年以来已有10余宗急诊暴力事件,平均每个月就有2到3件。不分蓝绿阵营的“立委”都赞同,警察要进驻急诊室,不仅保护医护,也是保护病患安全。
对此,石崇良表示,“卫生署”在去年5月6日曾邀请“警政署”、医院团体代表等研商,并要求医院做到“急诊门禁管制、限制进出人数”、“装设警民联机电话”、“急诊室应配置24小时保全人员”等多项安全措施。不过,保全人员毕竟没有公权力,石崇良说,过去医院也发生过保全人员制止暴力,最后却反过头来挨告,背上打人、伤害的官司;因此,“卫生署”赞同让公权力、让驻卫警察适时介入,只要“警政署”能解决人力问题,“卫生署”一定配合,强制要求区域级以上医院提出申请驻卫警察。
石崇良指出,依现行法规,公私立医疗机构只要愿意自费负担驻卫警察的薪津、保险、退职等各项费用,就可以申请驻警;若以区域级以上医院114家急诊室、每家急诊室8名驻卫警察计算,只需不到千名警力,是最可行的方法。
但“警政署”代表则表示,目前警察人力有限,进驻急诊室恐有困难;建议医疗院所多利用警民联机,对于暴力事件频繁的重点医院,也会加强巡逻。而“法务部”也认为,把医院暴力纳入妨碍公务的“刑法”有困难,须广征各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