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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2013年立法会产生办法修正案获通过

  中新社澳门5月9日电 (记者 龙土有) 澳门立法会9日下午举行全体大会,以24票赞成,2票反对,一般性通过2013年立法会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决议案。

  澳门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在引介时表示,关于2013年立法会的产生办法,社会主流意见清晰,特区政府认为,立法会直选及间选议席各增加2席,委任议席名额不变,有利于吸纳更广泛阶层人士的均衡参与,使选举更充分反映民意及代表各界利益,为培养政治人才创造条件,有利提高市民的公民意识及政治能力。

  陈丽敏称,咨询期内,超过15万份有关立法会产生办法意见中,约13万份意见支持直间选各增2个议席,委任议席维持不变。

  多位议员支持政府提出的“2+2”方案。议员刘永诚认为,该修正案切合澳门当前实际情况,符合均衡参与原则;议员崔世昌表示,该修正案能确保行政主导、行政立法相互分工制约和配合的政治体制,兼顾各阶层意见。

  经过“马拉松式”的辩论,2013年立法会产生办法修正案在表决中,获24票赞成,得以通过。

  按规定,修正案需得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才能交行政长官签署,后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及备案,走完政制发展“五步曲”。因全国人大常委会会期临近,立法会约只有1个月审议时间,时间紧迫。

  此外,立法会还一般性讨论通过《食品安全法》。法案建议由民署统一监督涉及药物以外的所有食品生产及经营,并订定相关安全标准。违反规定按照严重程度,将被科处罚款、场所“钉牌”最多2年,以至刑事追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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