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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贩毒富二代历经8年10次判决后可能获释

  中新网5月3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在2003年轰动台湾的“惊天10亿(新台币,下同)贩毒案”,因主谋是台湾知名食品企业味丹集团少东杨世铭而更具传奇性。该案历经8年9次更审,2日在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进行更八审判决,这是全案的第10次判决,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并科罚金50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但因杨自落网至今,已被执法部门羁押近8年,依5月19日生效施行的“刑事妥速审判法”(下简称“速审法”)规定,若检察官在本月19日前不能做出上诉,当局就要将其释放,杨将重获自由。但此案也引发社会对“速审法”的不满,认为有关法律只会降低办案质量,更为有权势的疑犯提供了一个免除刑罚的法律漏洞。

  现年39岁的杨世铭,是台湾食品大厂味丹集团董事长杨头雄的幺子,但他虽出身豪门,却只有高职学历,还染上吸毒恶习,在犯案前仅因与台湾性感女艺人丁国琳有过一段情而为人所知。

  在2003年12月,杨与老挝毒贩协议购买海洛因砖,将约30多公斤市值约10亿元的高纯度海洛因砖夹藏在大批冰鲜鱼获中,欲从高雄前镇新港码头进入台湾,但被查获,杨世铭及其同党在接货现场被捕。

  由于走私高达30公斤的海洛因,主谋杨世铭从一审到更七审,两度被判处死刑。但在第三度更审之后开始,杨世铭的代表顾问多次向法庭指出,杨所贩毒品并未流出市面,没有危及社会,他入狱后都在吃斋抄经文,潜心修过,又指出其父所领导的味丹企业自其犯案前便在社会上在各个领域做公益,建议法庭接纳成为求情理据,法官依此做出逆转判决,从死刑改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有关案件就在检查官力主判死,但辩方力求法外开恩的分歧下多番上诉重审,使该案先后10次在各级法庭翻案,台南高分院更八审于本月2日宣判,仍维持无期徒刑的“免死论”。法院指出,早前通过“刑事妥速审判法”规定,审判中的羁押期间,累计不得超过8年;羁押期满仍未判决确定,视为撤销羁押,法院应将被告释放。由于该法条19日正式施行,因杨自2004年5月7日被羁押,今年5月6日满8年,因此他若被释放,将是台南高分院首位适用“速审法”的在押被告。

  100多个台湾民间社团早在2009年就曾发起联署活动反对“速审法”。该会指出,“速审法”的立法原意虽好,质疑司法机构在没有实证研究的基础下,贸然推出此一牺牲当事人权益的法律草案,或许能达到审判迅速化的目的,但代价却是审判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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