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拟细化账本
长期关注“三公”问题的全国人大代表叶青,昨天表示,会议对于去年在预决算公开和“三公”公开等问题上出现的粗细标准不一等问题作出回应。
叶青说,根据今年的部署要求,可操作性会有所提高,比如已经明确划定了范围,哪些要公布到款级科目、哪些到项级科目。相关部门和单位可以“对号入座”。同时,要求对“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中,要尽可能地细化,比如去年在因公出国上,不少部门只公布了大数,没有细化到团组和人数,公众没办法比较人均费用的高低,此次就要求得比较明确。
此外,对于省级政府公开三公的步伐也给了明确的时间表,对于今年仍旧无法公布三公的省级政府,最晚只能延迟到明年,就需要对公众做一个交代。
京沪陕率先打破黑匣子
在去年3月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令要求各中央部门务必于当年6月将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向社会公开。然而,在国务院要求的时间内,九成中央部门未按时公布“三公”经费。此外,由于没有统一的公开标准的要求,因此公布“三公”经费的中央部门,其公布的情况也标准不一,多数“粗枝大叶”。
对此,公众的普遍反映是“看不懂”,有专家建议,对逾期未公布“三公”的部门对外公示,并适时启动问责。同时,建议应制定统一的“三公”公开标准,这一标准至少要让公众看得懂,监督得准确。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上海、陕西三个省级政府率先公布“三公”经费,舆论普遍认为,虽然响应者较少,但是地方“三公”经费的“黑匣子”已经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