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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进出口许可证?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

  第一步 对外贸易经营者先行上网登录资料。网址是:http://iecms.ec.com.cn/iecms/index.jsp,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提交成功后,系统给出序号,记录此序号并在打印时输入。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第二页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填写《登记表》说明:

  (1)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公司公章。

  (2)表内"进出口企业代码"无需填写,系统自动生成。

  (3)表内"住所"为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

  (4)表内"经营场所"为办公地点。

  第二步 上网登录后,向备案登记机关(北京市商务局)提交如下书面材料:

  (1)以上"1、"项所填写并打印的《登记表》;

  (2)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原件)。

  第三步 对外贸易经营者于提交上述书面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领取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在表格背面签字、盖章。

  第四步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个工作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失效后需到北京市商务局重新领取《登记表》。)

  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变更程序:

  《登记表》上的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持我局颁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下列文件,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表》的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其《登记表》自动失效。

  1、公司名称变更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函复印件。

2、公司地址变更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

  3、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

  5、其他项目变更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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